关于安徽皖淮电机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万台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怀环许〔2022〕62号
安徽皖淮电机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安徽皖淮电机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万台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于2022年1月24日经怀远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2201-340321-04-01-54141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怀远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天大道与魏岗路交口西北角,项目占地10736.63平方米。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及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外壳喷漆及烘干废气(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经干式两级过滤装置处理后汇同定子浸漆及烘干废气(苯乙烯)引至一套UV光氧催化及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乙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规定。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规范设置相关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废包装材料、废零件和边角料收集后统一由物资公司回收;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漆桶、废过滤棉(含漆渣)、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库中,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由区域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固废执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21年9月1日施行)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标准。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油漆仓库、危废间、化粪池等重点防渗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
6、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7、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污染物烟(粉)尘:0.045吨/年、VOCs 0.2543吨/年)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559243687R)
2022年11月25日
信息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抄送: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