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212-0003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2-12-02 17:39
发布机构: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11-28
来源单位: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怀远县2022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规则》的通知
文  号: 怀住房保办〔2022〕4号 词: 关于印发《怀远县2022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规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2022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2 17:39信息来源: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怀远县2022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

配租规则

 

根据《怀远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怀远县2022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规定的申请范围、房源和确定的申请户数,做到及时配租提高工作效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配租规则。

一、配租方式

2022年第二批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房源情况,采取抓阄的方式进行配租。

二、配租对象及房源

(一)此次配租人员为2020年和2021年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的59,符合本次公租房分配条件的申请户有57户。

(二)配租房源为分配退出后筹集公租房57套,其中启城国际4禹城花园4套,新河花园A区4,新河花园B区5套,移民小区5套,温馨家园16新星安置区19套,共计60套(以公布的房源为准)。 

   三、核对申请户信息

经本人申请,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同意参加本次配租的申请户本人参加抓阄配租会议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方可参与抓阄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申请人本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证件核实身份后方可参与抓阄。申请人不参会或没有委托书等有效证件的,视同放弃配租。放弃后取消保障资格,两年内不再受理该户公租房保障申请。

四、自愿选择

住房保障中心将配租房源公布在配租现场,摇号配租前保障户可以根据房源情况作出配租或不配租选择,选择不配租的可继续享受租赁补贴保障,但需本人当场签订不配租承诺书,不再参与本次配租(可当场离开)。连续三次不愿意配租,取消配租资格并不再发放租赁补贴不签订承诺书的保障户继续实行抓阄配租。

五、抓阄配租

为了保障配租公平公正,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县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县纪检派驻住建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在抓阄配租仪式现场由参会代表推荐2位群众代表负责监督配租全过程。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在公证处、群众代表和纪检组的监督下,把1-57顺序号放入抽奖箱内,先抽取顺序号,再将等额的配租房源信息放入封闭的抽奖箱内,按顺序号再抽取房源号,每次抓取的小区、楼栋、单元、房号等信息由公证人员当场公布并进行登记,直到配租户抓完为止。如剩余配租房源当场公布,总数符合配租房源数,本次配租成功。抽取结果一经现场确认,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公示

配租结果当场公布,并在住建局大厅、相关镇(区)大厅以及怀远政府网信息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方可签约配租。公示有异议的,由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无异议后办理入住手续,异议成立的取消入住资格,做出下一步处理。

  、签约

在公示无异议前提下,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到县住房保障中心审批科领取《入住通知书》,在5日内到县住房保障中心签订《怀远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赁合同》,缴付履约保证金(低保申请户除外)和租金,办理入住手续。

、弃权处理

申请户对配租结果不满意,在规定的时限内不领取入住通知书或不签订实物配租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放弃租赁权的,不再发放租赁补贴,两年内不再受理该户公租房保障申请。

、其他规定

(一)在配租开始前或进行过程中,如遇停电等不可抗力,配租时间可顺延或另行择期,已产生的配租结果依然有效。

(二)本配租规则由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