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202-00081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通知
内容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2-25 14:39
发布机构: 怀远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2-25
来源单位: 怀远县民政局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下拨2022年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文  号: 怀民〔2022〕41号 词: 临时救助

关于下拨2022年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5 14:39信息来源:怀远县民政局 浏览量:

各乡镇

为体现临时救助救急救难、快速高效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7117号)、《怀远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怀民〔2018397号)等文件精神,现下拨乡镇2022年临时救助备用金35.46万元(具体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临时救助备用金专项用于因病、就学、突发灾害或意外事故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经各种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二、《怀远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怀民〔202084号第三章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受县民政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对救助金额城镇低保标准(目前为690元)5倍(含五倍)即3450元以下(若城镇低保标准变动,此标准也相应变动)的申请进行审批,每月20将本月审批发放的资金电子台账、审批材料上报县民政局备案,乡镇民政所自留一份审批材料和发放凭证。

三、各乡镇要在村(居)委会协助下,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情况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要组织召开民主听证会或集体讨论,需要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启动核对程序,对审批发放的结果要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临时救助资金一卡通惠民打卡发放,同时摘要临时救助,对特殊紧急情况的,可以采用现金发放,现金发放要由2名以上乡镇经办人员直接给付,受领人应当面签收,并由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五、乡镇人民政府为备用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做到权责统一,责任到人。各乡镇要管好、用好临时救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困难程度等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优亲厚友,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更不得用于工作经费等其他支出。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不定期对备用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纪现象。

六、2022乡镇备用金参照乡镇户籍人口、救助效果等情况分配,年终结余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备用金拨至县民政局大平台,各乡镇在收到拨款通知2日内开具往来票据到县民政局办理拨款手续

                                        怀远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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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民〔2022〕41号关于下拨2022年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