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302-00122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批复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日期: 2023-02-23 09:10
发布机构: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2-23
来源单位: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怀远县达飞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件(约3万吨)水泥制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文  号: 怀环许〔2022〕12号 词: 关于怀远县达飞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件(约3万吨)水泥制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关于怀远县达飞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件(约3万吨)水泥制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2-23 09:10信息来源: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怀远县达飞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年产8000件(约3万吨)水泥制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2022年9月20日经怀远县发展改革委准予备案,项目代码:2209-340321-04-01-754340。根据关法律法规,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结论。该项目位于怀远县榴城镇魏郢村曹台组选址符合怀远县榴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项目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养护废水通过厂区地面废水收集沟排至沉淀池处理,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作搅拌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怀远县涡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无组织废气管控,项目生产车间、原料仓库、输送带、搅拌机全封闭,配套设置喷雾抑尘装置,水泥及砂石卸料、投料时进行洒水抑尘;运输道路车辆停放区域全硬化厂区内加强绿化,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进行全封闭或遮盖,定期冲洗。项目水泥筒仓呼吸口设置袋式除尘器,水泥筒仓粉尘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工序封闭式作业,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设施,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颗粒物浓度排放限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安装消声装置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焊渣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尘,沉淀池沉渣由合法合规企业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39451536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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