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级总河长、县级河湖长和县级河湖长协助单位的通知
关于调整县级总河长、县级河湖长和
县级河湖长协助单位的通知
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区)级河长办:
为进一步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领导,鉴于人事变动以及市级河湖长、市级河湖长协助单位调整等原因,按照《怀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经县领导同意,现对我县县级总河长、县级河湖长和县级河湖长协助单位进行调整。调整名单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总 河 长:王庆武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
高东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河长:杨 亮 县委副书记
解义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高瑞林 县政府副县长
二、县级河长
1.淮河干流怀远段
河 长:高东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河 长:高瑞林 县政府副县长
张德智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茨淮新河怀远段
河 长:杨 亮 县委副书记
副 河 长:毛 杰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涡河怀远段
河 长:赵 凯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 河 长:毛 杰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卫健委
4.北淝河下段怀远段
河 长:祖家国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 河 长:毛 杰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5.芡河怀远段
河 长:解义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河 长:毛 杰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教体局
6.澥河怀远段
河 长:戴 鹏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河 长:王仲玉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交通局
7.黑河怀远段
河 长:程邦国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河 长:王仲玉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住建局
8.北淝河上段怀远段
河 长:王 岂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河 长:毛 杰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财政局
9.怀洪新河怀远段
河 长:赵树建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河 长:毛 杰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湖长
1.芡河洼
湖 长:解义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湖 长:王仲玉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教体局
2.四方湖
湖 长:王 岂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湖 长:王仲玉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财政局
3.鳗鲤池
湖 长:王 冲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湖 长:王仲玉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发改委
4.老牛洼
湖 长:王 冲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湖 长:王仲玉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每个河湖由对应的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选派一名分管领导协助河湖长开展日常工作。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