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级副总河长、县级河湖长和县级副河湖长的通知
关于调整县级副总河长、县级河湖长
和县级副河湖长的通知
各乡镇(区)、龙亢农场,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领导,鉴于县领导及县检察院人事变动,按照《怀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经县领导同意,现对我县县级副总河长、县级河湖长和县级副河湖长进行调整。调整名单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总 河 长:王庆武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
高东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河长:许汉生 县委副书记
祖家国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高瑞林 县政府副县长
二、县级河长
1.淮河干流怀远段
河 长:高东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河 长:高瑞林 县政府副县长
张德智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茨淮新河怀远段
河 长:许汉生 县委副书记
副 河 长:陈 娟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涡河怀远段
河 长:赵 凯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 河 长:陈 娟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卫健委
4.北淝河下段怀远段
河 长:祖家国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河 长:毛 杰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5.芡河怀远段
河 长:祖家国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河 长:陈 娟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教体局
6.澥河怀远段
河 长:戴 鹏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河 长:常云铎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交通局
7.黑河怀远段
河 长:程邦国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河 长:常云铎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住建局
8.北淝河上段怀远段
河 长:王 岂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河 长:毛 杰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财政局
9.怀洪新河怀远段
河 长:赵树建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河 长:陈 娟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湖长
1.芡河洼
湖 长:祖家国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湖 长:陈 娟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教体局
2.四方湖
湖 长:王 岂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湖 长:毛 杰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财政局
3.鳗鲤池
湖 长:王 冲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湖 长:常云铎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发改委
4.老牛洼
湖 长:王 冲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湖 长:常云铎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协助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每个河湖由对应的协助单位选派一名分管领导协助县级河湖长开展日常工作。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