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工伤康复申请确认
发布日期:2025-04-01 10:33信息来源: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一、事项名称:工伤康复申请确认
二、事项简述: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七条:工伤职工需要进行身体机能、心理康复或职业训练的,应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包括康复治疗项目、时间、预期效果和治疗费用等内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提出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2.《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一、《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既是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业务指南和工作规程,也是工伤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各地确定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的工伤人员。工伤职工康复期间必需使用的中医治疗、康复类项目按本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规定执行。
三、办理材料:《工伤康复申请表》、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
四、办理方式:网上/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网上办结/快递寄出。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业务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1、办理机构现场咨询;2、电话咨询05528858038。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52-8858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