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302-0006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公告
内容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日期: 2023-02-06 10:49
发布机构: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2-06
来源单位: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性: 有效
名  称: 【节能审查】年产20万吨装饰玻璃熔块项目(一期)
文  号: 怀发改能评〔2023〕1号 词: 节能审查

【节能审查】年产20万吨装饰玻璃熔块项目(一期)

发布日期:2023-02-06 10:49信息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怀发改能评〔20231

 


安徽三慕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年产20万吨装饰玻璃熔块项目(一期)节能报告>审查的申请》及节能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年产20万吨装饰玻璃熔块项目(一期))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102-340321-04-01-501967

二、项目总占地面积40亩(约合2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8000平方米。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加工车间18000平方米、仓库8600平方米、办公楼1000平方米、职工宿舍及食堂400平方米、购置原料预处理及提升机、加料机、除尘系统、焙烧电炉等生产加工设备,并配套道路、绿化、变配电、给排水等设施。

项目建成运行后,一期工程年产8万吨装饰玻璃熔块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885.16吨标准煤(当量值)11692.13 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量为3973.71万千瓦时,液化石油气0.86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单位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5%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向原节能审查机关重新申请节能审查。经重新评估和审查并获得通过的,可继续组织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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