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305-0000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发布日期: 2023-05-04 08:58
发布机构: 怀远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3-05-04
来源单位: 怀远县统计局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蚌埠市统计数据质量红黄绿等级

关于印发《蚌埠市统计数据质量红黄绿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  号: 词: 关于印发《蚌埠市统计数据质量红黄绿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蚌埠市统计数据质量红黄绿等级

关于印发《蚌埠市统计数据质量红黄绿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4 08:58信息来源:怀远县统计局 浏览量:

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党政办、经开区党政办,市局各科室、普查中心:

 《蚌埠市统计数据质量红黄绿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31

 

 

 

 

 

 

 

(此件为公开件)

蚌埠市统计数据质量红黄绿等级评价

管理办法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统计改革系列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扎实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蚌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二、评价范围及内容

评价范围为各县区主要统计指标,具体包括规上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总产值、商品房销售面积,限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限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营业收入),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能源消耗量,劳动工资,其他有关指标。

  三、评价措施  

(一)市局对各县区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实行红、黄、绿等级评定管理,专业科室每月对各县区数据质量提出初评意见,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报局党组研究确定。

(二)专业科室结合实际,对各县区数据质量制定评估细则。主要依据基层基础建设、企业入退库管理、数据质量及其他相关工作进行评估,由好到差依次评定为绿、黄、红等级。对被评定黄色等级的予以风险提示,对被评定红色等级的予以警示。

(三)因举报被上级统计部门执法检查,或被上级统计部门查询发现问题较多的县区,直接评定为黄色或红色等级。 

(四)相关县区被评定红、黄等级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可向市局相关专业科室提出申请,经专业科室、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报局党组研究,重新确定风险等级。

(五)市局各专业科室对被评定为黄色、红色等级的县区,可采取提示函警示函、书面通报及分级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县区及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四、结果运用

(一)每月专业数据评定结果确定后,由分管负责人约谈风险等级较高的县区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连续两次被评定为黄色等级的,上升为红色等级;连续两次被评定为红色等级的,对县区负责人约谈,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三)各县区数据质量等级评定结果,作为相关指标数据评估的重要依据,以及作为对各县区统计工作评价和县区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依据。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1.蚌埠市规上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评定细则

     2.蚌埠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评定细则

     3.蚌埠市规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评定细则

     4.蚌埠市限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统计数据质量评定细则

     5.蚌埠市劳动工资企业研发统计数据质量评定细则

   6.蚌埠市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评定细则

   7.蚌埠市农业统计数据质量评定细则

 

 

 

 

 

 

附件1

 

蚌埠市规上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评定细则

 

为切实提高全市工业统计数据质量按照安徽省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现场核查企业库

1.国家局、省局每月下发的查询企业;

2.应税销售收入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低于80%的企业;

3.月度间数据波动较大的企业

4.新增入库企业。

二、核查方式

采用县区现场核查,市局抽查的方式。

1.县区核查。月报关网后,根据各县区数据报送情况,对增速明显异常的县区,由市统计局从核查企业库中抽取3户以上企业(参考各区县企业总数),转交相关县区统计局自查,自查结果报告市统计局。若自查没有发现问题,则应同时报送数据质量承诺书和企业统计数据相关支撑材料。

2.市局抽查。对县区自查结果,市统计局将进行抽查。对已经检查过的、增速仍然异常的县区,市统计局适时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回头看,发现问题较大的,给予风险等级升级处理。

三、评定方法

1.现场核查的企业统计数据整体误差率在30%(含30%)以上的,评定为高风险等级,设置为红灯;10%-30%(含10%)的,评定为中等风险等级,设置为黄灯;10%(不含10%)以下的,评定为低风险等级,设置为绿灯。

2.被国家局、省局检查的县区,若主要统计指标整体误差率超过10%的,直接定为高风险等级,给予红灯警示。

、结果运用

1.根据上月各县区所处的风险等级,高风险等级(红灯)增加现场核查4户;中等风险等级(黄灯)增加2户。

2.2次及以上检查,差错率仍未有所下降的县区,相应增加核查户数;与上次检查结果相比,差错率明显下降的县区,风险等级调降一级,相应减少核查户数。

3.若省、市局现场核查整体误差率低于10%,原则上市局2个月内不再核查该县区。

所有实地核查中发现企业数据填报有误,责令企业立即据实修正,并按照修正后的结果,重新核定相关县区工业数据。

方案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完善。

本方案由市统计局工业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蚌埠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评定细则

 

  一、工作目标

划定风险类别,实行动态管理,压实县区责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分类管理范围及方式

结合每月上级统计部门下发的各类查询项目,市局每月下发核查项目名单,县区级统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全覆盖核查,并将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的核查情况上报至市局备案

市局每季度抽取每县区至少3项目进行复查,根据县区核查及市局复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指标数据质量进行红色、黄色、绿色等级分类。

三、分类标准

市局根据复查项目现场真实性及上报数据支撑材料情况对项目进行等级分类:

1.项目现场不真实存在或在国家局、省局规定的上传资料时限前无数据支撑材料的,直接判定为红色等级。

2.提供支撑材料缺失部分要件不能支撑上报数据的,判定为黄色等级。

3.提供支撑材料要件齐全的但存在可进一步完善的细节问题的,判定为绿色等级。

市局每季度对县区进行等级分类:

1.该县区被查项目中有超过50%的项目被评定为红色等级,则该县区判定为红色等级。

2.该县区被查项目中有项目被评定为红色等级或超80%的项目为黄色等级,则该县区判定为色等级。

四、动态调整

被评定为红色、黄色、绿色等级的项目,在数据支撑材料整改完善后,可由县区向市局申请复核,复核通过后,进行等级调整。

五、结果运用

1.红色等级项目,本年上报数据清零,并对县区下发警示函。

2.黄色、绿色等级项目,责令县区指导项目方及时整改完善。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等级分类作为各级统计机构对投资项目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分类结果作为对各县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业务评价的重要参考。

本办法由市统计局投资科负责解释说明,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3

 

蚌埠市规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评定细则

 

为提高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服务业统计业务管理效能,规范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分类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数据质量评定对象

蚌埠三县六区及全部在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二、数据质量评定内容

对全市三县六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上报统计主要指标营业收入,根据监控数据质量情况,评定红色、黄色、绿色三个等级。再依据三个等级单位数量占比情况及相关统计基础工作情况评定各县区红、黄、绿等级。

三、数据质量评定分类方法

1.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单位全部纳入数据质量分类管理,按照数据质量风险高低分为3个颜色类别:低风险为绿色,中风险为黄色,高风险为红色。

2.初次评定数据质量风险类别依据网报数据与税务数据的差异确定。二者差异10%的确定为绿色10%-30%(含10%的确定为黄色30%(含30%以上的确定为红色,无法获取税务数据的纳入红色管理。差异率=|网报数据-税务数据|/税务数据*100%

3.依据三个等级单位数量占比情况评定各县区红、黄、绿等级。

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1.调查单位数据质量风险类别根据各级统计机构数据核查情况按月进行动态调整。

2.各县区统计局每月25日前可自行将本月需要调整的企业名单和核查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上报市局服务业科。次月初,市局服务业科根据各县区上报资料及现场抽查情况研究确定。

3.除县区自行上报需要调整的企业名单外,局服务业科每月还将适当抽取部分单位(红色等级单位必查)开展现场核查或转交县区自查。网报数据与核实数据差错率在10%以内且统计资料健全的,调整为绿色;差错率在10%-30%(含10%)之间且统计资料基本健全的,调整为黄色;差错率超过30%(含30%)或统计资料缺失的,调整为红色。差错率=|网报数据-核实数据|/核实数据*100%

4.核查过程中发现30%以上调查单位存在提供资料不真实、统计基础工作不合格的县区分类调整全部不予通过;对数据核查整体差错率超过20%,或多次发现提供不真实资料的,直接对该县区评定为红色

五、结果运用

1.调查单位数据质量分类作为各级服务业统计机构对调查单位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原则上,对绿色调查单位不开展核查,黄色调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对红色调查单位进行重点核查。

2.调查单位数据质量分类结果作为局对各县区局服务业统计业务评价的重要参考。若连续2个月绿色调查单位占比高的县区,原则上市局2个月内不再核查该县区连续2个月红色调查单位占比高的县区,市局将相应增加该县区核查单位数量,同时作为季度考核指标数据评估依据

 

 

 

 

 

 

 

 

 

 

 

 

 

 

 

 

附件4

 

蚌埠市限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

统计数据质量评定细则

 

为进一步夯实贸外统计基层基础,规范统计源头数据采集流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核查范围

1.入退库企业(是否虚假入库、资料是否完备);

2.国家局、省局、市局下发的查询企业

3.应税销售收入与销售额(营业额)比值不匹配的企业

4.同比、环比增速异常的企业

5.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的企业;

6.其他需要开展现场核查的企业。

二、核查内容

1.企业是否有专兼职统计人员、是否具备准确核算统计指标的软件、硬件设备。

2.企业是否能够按照《贸外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规范填报销售额(营业额),指标填报是否真实、准确。

3.企业应按照要求归档统计原始资料,是否规范建立统计台账。

4.企业是否有存在不达限额、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入库的情况。

  三、核查要求

  采用县区现场核查,市局抽查复核的方式。

1.核查前发出核查通知,明确核查人员、核查时间和核查工作要求。

2.逐户进行现场核查,不少于2名核查人员且至少1名县级统计专业人员。详细记录核实数据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材料来源,数据差错原因,有关情况说明报市局贸外科备查

3.现场核查通知、核查表扫描件和核查过录表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市局贸外科自查没有发现问题,以县区统计局正式文件报送数据质量承诺书。

4.市局对县区自查结果开展抽查复核,抽查发现弄虚作假,予以警告、通报,并加大执法力度。

评定标准

1.按照《蚌埠市统计数据质量风险等级评定规则》要求,现场核查的企业统计指标整体误差率在30%以上(含30%)的,直接评定为高风险地区,设置为红灯;10%30%(10%)的,评定为中等风险等级,设置为黄色;10%(不含10%)以内的,评定为低风险等级,设置为绿色。

2.市局抽查复核发现,县区有未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的、现场核实数据不真实准确的、核查后未指导企业立即纠正的,风险等级调升一级。

3.连续2次都为红灯的县区,市局将增加现场核查企业数并加大现场核查的频次。

4.长期(2个月以上)处于高风险等级的县区,通过加强企业基层基础建设,开展电子统计台账试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可将试点企业名单报市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调降该县区风险等级或减免现场核查次数。

五、激励因素

1.县区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措施有力,限上、限下企业规范建立统计台账、资料归档齐全、支撑性材料完备,减少现场核查和抽查企业数量。

2.受到国家局、省局执法检查、双随机检查,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较好,资料完备,每户企业统计数据误差率均低于5%的,对该县区连续3个月免于现场核查。

六、有关说明

细则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完善;

本细则由市统计贸外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5

蚌埠市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评定细则

 

一、监控对象

填报一套表和非一套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的全市所有调查单位。

二、监控内容

调查单位上报的统计指标工资总额,以季度数据为单元,根据核查结果,对监控对象所属县区评定红色、黄色、绿色三个等级。

三、监控标准

1.对核查单位按照数据质量风险高低分为3个颜色类别:低风险为绿色,中风险为黄色,高风险为红色。

2.核查单位工资总额数据整体误差率在30%以上的(含30%),评定为高风险等级,设置为红色;10%30%(10%)的,评定为中等风险等级,设置为黄色;10%以内的,评定为低风险等级,设置为绿色。

3.被国家局、省局检查的县区,若主要统计指标整体误差率超过10%的,直接定为高风险等级,评定红色。

四、监控办法

1.市局在各季度季后10日左右对国家局、省局下发查询企业以及市局审核发现异常数据波动企业,及时反馈所在县区局,由县区局组织专业人员中下旬深入企业核查数据真实性,并如实填写现场核查表,报市局审核。

2.市局依据县区局上报的核查表,抽取三分之一企业进行现场再核查,综合市县两级核查结果进行评估,确定县区统计数据质量红色、黄色、绿色等级。

五、处理意见

县区统计数据连续两个月被评定红色、黄色等级的,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由执法监督室组织专业执法人员对该县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红色等级的随机抽查2-4家企业,黄色等级的随机抽查1-2家企业作为执法对象。

 

 

 

 

 

 

 

 

 

 

附件6

蚌埠市规上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评定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规范能源业务工作考评办法,根据相关统计制度规范要求,对各县区开展红、黄、绿等级考评。

一、评定内容

市级负责建立核查企业库,主要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规上工业上报的能源统计主要指标综合能源消费量,每月根据该指标数据质量情况和县区工作评价标准进行打分,评定红、黄、绿三个等级,红色代表高风险、黄色代表中风险、绿色代表低风险。

  二、核查企业库

1.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

2.新入库企业

3.当月能耗为负的企业

4.月度数据波动较大的企业

  三、评定办法

1.初次数据质量风险类别依据核查企业库中企业2月份上报数据确定。对于能耗增速明显高于产值增速的企业,需提供相关用能基础资料支撑(如电费单据、原煤购入单据等),基础资料不能支撑平台数据的,出现能耗差错率在30%(含30%以上的企业,列入高风险(红色)、10%-30%的列入中风险(黄色)、10%(不含10%以下的列入低风险(绿色)。

2.对于数据质量评定为红色高风险的企业所在县区,实行能源数据质量一票否决机制,该县区评定为红色区域;对于黄色和绿色风险的企业所在县区,以评分细则为标准进行综合打分,得分80分以上的县区,评定为绿色区域,60-80分的县区,评定为黄色区域;60分以下的为红色区域。

四、动态调整

1.数据质量风险类别根据各级统计机构数据核查情况按月进行动态调整,针对风险型企业,上报数据与核实数据差错率在10%以内且基础资料健全的,调整为绿色;差错率在10%-30%(含10%之间且基础资料基本健全的,调整为黄色;差错率在30%(含30%以上且基础资料缺失的,调整为红色。

2.各县区统计局每月25日前将本月需要调整的企业名单和核查资料报送至市局能源科,能源科根据各县区具体情况不定期开展现场核查和抽查。

本办法由市局能源科负责解释,试行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附:能源科业务工作评价

 

能源科业务工作评价

序号

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10

统计台账基础资料是否健全、新入库企业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等

2

工作态度、响应度、配合度

10

综合评价

3

企业上报

20

企业填报时间截止后,仍存在未上报企业,按表种,迟报1家扣2

4

审核公式解锁和澄清

10

按表种扣分,B类审核公式解锁不合理,每条扣2

5

企业报表数据质量

20

企业填报错误且影响全市趋势的,一次性扣完

6

数据查询反馈

15

企业填报错误,对查询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一次性扣完

7

县区数据质量管控

15

未开展数据现场核查的,不得分;全年少于5家企业的扣10分。

 

 

 

 

 

 

附件7

 

蚌埠市农业统计数据质量评定细则

 

一、监控对象及内容

监控对象为各县区统计局农村统计工作监控内容包括:农业产值核算,农业生产统计,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

监控方式

1. 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填报是否及时、是否经得住查询;

2. 乡、村两级手册与电子台账核对;

3. 比对产值核算使用产品产量是否规范;

4. 核查县域报表取数是否规范。

三、监控考评标准

1. 平台数据上报后,对于增幅异常数据必须进行情况说明,说明与逻辑、实际明显不符的,发现一次扣1分,并纳入现场核查重点管理对象;

2. 平台数据省局查询的,必须及时提供查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乡、村两级电子台账,现场核查资料,种养地佐证材料等等。对于提供材料不完整,每次查询时,就随意修改一次数据的,发现一次扣2分;

3. 产值核算时,计算用产品产量使用不规范的,发现一次扣1分。非主要农产品产值不按要求上报的,发现一次扣1分;

4. 村级调查手册填报不完整、乡村电子台账使用不规范的,数据现场核查或者基层基础调研时,发现一次扣2分。

四、监控结果运用

各县区初始分值均为100分,年度结束后,根据实际所得分值对县区工作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优秀,80-90分(含80分)良好,60-80分(含60分)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蚌埠市统计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