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健全怀远县旅游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在政府组织协调下及时高效有序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明确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应急保障组织机构设置
在怀远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县文化和旅游局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简称“怀远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或组织协调。
1.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由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担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视情成立新闻宣传组、政策法规组、善后处置组、后勤保障组,以及必要时派出的现场工作组和视情成立的专家咨询组等。
2.各乡镇、景区应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辖区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协调处置工作。
3.全县各旅游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工作正常进行;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并负责督促实施。
二、应急保障组织机构职责
(一)怀远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①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②分析研究旅游突发事件态势,汇总各类信息,做出相应决策,及时上报情况。③决定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新闻报道、媒体采访等相关事宜;④协调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⑤决定旅游突发事件其它有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①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②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核实、传递、通报等;③协调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事宜;④承办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工作。
(三)新闻宣传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县政府宣传口径联络媒体发布信息。
(四)政策法规组(行政审批科):负责提供法律支撑。
(五)善后处置组(办公室、旅游管理科):①负责资金申请、拨付;②对口指导发生突发事件的旅游企业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负责县文旅局内部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物资、通讯和后勤保障。
(七)现场工作组(临时抽组):视情由县文旅局领导或有关科室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负责:①指导和参与旅游突发事件处理,了解事件情况,及时传递信息,安抚慰问受害者及家属;②经应急领导小组授权,现场处理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新闻报道、媒体采访等相关事宜,授权处理其他有关应急现场的工作。
(八)专家咨询组(临时抽组):①参与修订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②对旅游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准备及处置行动提供建议;③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意见。
(九)各乡镇、景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①负责监督辖区内旅游企业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预防措施;②及时收集整理本辖区有关危及旅游安全的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警示;③本辖区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按规定向上级和有关单位报告,在本级政府(机构)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④及时处理涉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其他事项。
(十)各旅游企业:①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指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展开处置行动;②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