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306-00006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批复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日期: 2023-06-30 16:19
发布机构: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6-30
来源单位: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安徽恒诺流体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00套二次供水设备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的批复
文  号: 怀环许〔2023〕37号 词: 关于安徽恒诺流体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00套二次供水设备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的批复

关于安徽恒诺流体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00套二次供水设备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6-30 16:19信息来源: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安徽恒诺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报批的《年产1500套二次供水设备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2023223日经怀远县发展改革委准予备案,项目代码:2302-340321-04-01-680329根据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位于怀远县双桥集镇双桥村东组1号厂房占地面积400平方米。本次改扩建不增加产能,新增1条酸洗线、1条喷漆线。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酸洗磷化线清洗废水、碱喷淋塔定期排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隔油+调节+二级混凝化学沉淀,20t/d)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双桥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内废水管网和各废水处理设施(备)须采取防腐、防渗处理措施,废水排放执行双桥集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有工程喷塑固化废气处理设施(UV光解+活性炭吸附)改建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换风收集+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喷塑固化废气处理设施改建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7m高排气筒(DA003已建排放。酸洗工序氯化氢废气经槽边抽风收集后引入碱喷淋塔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酸洗工序氯化氢废气、喷漆漆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规范设置相关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脱脂、废酸、表调浓液、磷化浓液、废槽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标准。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化学品库、酸洗区、喷漆房、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设12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7、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污染物烟粉尘:0.00263/年;VOCs0.0268/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满5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MA2U6P49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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