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67/202308-00008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决定
内容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3-08-07 16:52
发布机构: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7-27
来源单位: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名  称: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  号: 皖蚌环(怀)罚撤〔2023〕1号 词: 行政处罚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08-07 16:52信息来源: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皖蚌环(怀)罚20231

 

安徽绿创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MA2NKEH66Y,法定代表人胡福芝地址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21

我局就你公司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未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一案,于2023710日对你公司作出皖蚌环(怀)罚〔2023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因处罚幅度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撤销对你公司作出的皖蚌环(怀)罚〔2023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2023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