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生态环境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08-07 16:52信息来源: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皖蚌环(怀)罚撤〔2023〕1号
安徽绿创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MA2NKEH66Y,法定代表人胡福芝,地址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21号。
我局就你公司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未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一案,于2023年7月10日对你公司作出皖蚌环(怀)罚〔2023〕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因处罚幅度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撤销对你公司作出的皖蚌环(怀)罚〔2023〕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