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县长热线回复(申请公租房)
发布日期:2023-08-28 17:34信息来源: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办单
编号: 23081530020032
办理单位 |
怀远县政府 |
诉求类型 |
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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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朱*柱 |
来电号码 |
158****4461 |
联系电话 |
158****4461 |
受理来源 |
人工电话 |
交办时间 |
2023-08-15 16:15:30 |
诉求时间 |
2023-08-15 15:28:57 |
办结时限 |
2023-08-22 16:1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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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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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内容 |
怀远县荆山镇尤村村村民来电求助:8月15日前往荆山镇咨询申请廉租房,工作人员告知需前往住房保障申请,来电人认为部门推诿,希望部门协调尽快给予申请廉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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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意见 |
各承办部门接到市平台转办工单后,无特殊原因不可退回与延期。如确需退回延期,请联系市热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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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内容 |
【2023-08-15 17:24:08|2023-08-16 10:02:33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理完成】 经电话联系,申请人为我县荆山镇尤村村民,农业户口,虽在怀远务工,但无社保缴纳记录,故不符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户籍地需为荆山镇或榴城镇非农户口)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需社保足额缴费满一年)申请条件。 【2023-08-15 16:32:03|2023-08-16 10:06:43 怀远县政府--贡一玄 处理完成】 怀远县政府经安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电话联系,诉求人为怀远县荆山镇尤村村民,农业户口,虽在怀远务工,但无社保缴纳记录,故不符合怀远县公共租赁住房(户籍地需为荆山镇或榴城镇非农户口)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需社保足额缴费满一年)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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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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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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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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