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托班教师等从业人员培训方案
为规范实施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以下简称“托班”)工作,帮助托班教师掌握2-3岁幼儿在生活、游戏等方面的服务、指导能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2〕101 号)《蚌埠市教育局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工作的通知》(蚌教基〔2023〕1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怀远县托班教师等从业人员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政府统筹引导、多方共同参与的思路,打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二、培训对象
幼儿园托班、托育机构教师及相关人员。
三、培训课程
(一)开展婴幼儿日常照护、膳食营养、早期智力开发、活动训练、用药安全等方面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幼儿园托班、托育机构教师及相关人员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在端正托育思想、规范托育行为、增强管理能力、提升托育服务供给水平等方面开展培训,加强现代婴幼儿托育管理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培训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4月22日,利用周六开展“新时代,新托育,托幼一体化的思与行”专题讲座。
第二阶段:在暑假期间,对全县开设托班及计划开设托班的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开展托育职业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学区管委会、局属各幼儿园、龙亢农场中心小学、托育机构要把托班教师等从业人员培训摆到重要位置,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加强组织管理
各乡镇学区管委会、局属各幼儿园、龙亢农场中心小学、托育机构要加大培训工作组织力度,提高培训质量。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学区管委会、局属各幼儿园、龙亢农场中心小学、托育机构要广泛宣传,开展托班教师等从业人员培训相关政策解读。要总结提炼先进典型模式,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提高全社会对开设托班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形成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