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关于开展“营商环境部门效能评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怀远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关于开展“营商环境部门效能评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怀自然资〔2023〕71号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基层站所: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关于开展“营商环境部门效能评议”实施方案(试行)》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6日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关于开展
“营商环境部门效能评议”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参加全市“千企万众评科长”活动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蚌自然资函〔2023〕26号)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部门效能评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怀办发〔2023〕26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参与全县“营商环境部门效能评议”活动,对我县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一改两为”作风建设多维度体检,立足主责主业,聚焦整治干部作风“虚、躲、冷、粗、假”和“六重六轻”突出问题,敢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激励全系统党员干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办实事求是效优环境,在服务企业群众实践过程中“干”字当头、“实”字托底,让在怀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倍增。
二、参评单位
参加“营商环境部门效能评议”部门共有 33个。其中机关股室8个: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政策法规室、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开发利用股、自然保护股、林长制工作股、矿产资源管理股。
局属事业单位6个:执法监察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整理中心)。
派出机构19个:魏庄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徐圩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四方湖湿地管理所(古城管理所、古城林业技术推广站)、河溜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万福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褚集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陈集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龙亢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白莲坡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包集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常坟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淝河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淝南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荆山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兰桥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榴城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双桥集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唐集管理所(林业技术推广站)、经开区管理所。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评按照百分制,设置扣分项和加分项。考评指标围绕服务台账、工作作风、机关效能、会风会纪、重点工作完成、热线交办、舆情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访举报和违法违纪等。“扣分项”和“加分项”分别在局“荣誉榜”和“警示栏”进行通报。
(一)扣分项
1.服务台账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0条并如实提供,每少1条扣1分;不及时或不如实提供服务对象台账的,扣1分;抽查时服务对象回答不满意的,扣1分;
2.工作纪律松散,迟到早退的,每起扣1分;
3.参加会议迟到、无故不参加会议又未履行请假批准手续的, 每起分别扣1分;
4.在服务企业、群众中,因工作不力,造成单位被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起扣2分;
5.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等情形,被服务对象投诉并核实的,每起扣2分;
6.参评单位人员饮酒驾驶被查处的,每起扣2分;
7.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效能暗访发现的,每起扣2分;
8.参评单位人员因违纪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属于“第一种形态”的,每起扣3分;
9.参评单位人员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党纪或政务处理的,一票否决;
10.其他需要扣分的情形。
(二)加分项
1.工作成效或个人被县、市、省级和国家通报表彰的,分别加2分;
2.信息报道被县、市、省级和国家级网站(刊物)采用的,分别加2分;
3.工作动态被县、市、省级和国家级电视台播报的,分别加 2分;
4.其他需要加分的情形。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综合得分排名第1的单位,在年终人员考核中,单位全体人员考评得分加2分;
(二)对综合得分排名第2-3的单位,在年终人员考核中,单位全体人员考评得分加1分;
(三)对综合得分排名第6-7的单位,在年终人员考核中,单位全体人员考评得分减1分;
(四)对综合得分排名第8的单位,在年终人员考核中,单位全体人员考评得分减2分。
附件:1.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营商环境部门效能评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营商环境部门效能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附件1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营商环境部门效能评议”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劲松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谭红霞 局党组成员、收储中心主任
年 瑞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辉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迟新妹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超 局党组成员、不动产中心主任
成 员:鲁建宇 局办公室负责人
尤瑜亮 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刘 勇 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李玲玲 不动产中心副主任
洪少民 林业推广中心副主任
王 栋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负责人
王 珂 政策法规室主任
武 杨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开发利用股负责人
郑 永 矿产资源管理股负责人
郭海虎 林长制工作股负责人
张晓峰 规划管理股负责人
高增永 自然保护管理股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一楼效能办,徐文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鲁建宇、朱德锋、邵清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营商环境部门效能评议”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有效落实工作闭环管理,推进我局参评单位在全县“营商环境部门效能评议”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局“营商环境部门效能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如下:
一、督促落实服务清单
督促参评单位次月5日前,上报上个月服务台账登记表。同时对服务清单进行统一采集、审核和汇总,台账应报尽报做到不遗漏不缺失,确保台账内容客观、真实有效,每月内提供服务台账不少于 10 件。每月不少于 1次对参评单位服务台账进行督察,检查其填写规范性和准确性,对于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并及时更正,特别是提醒服务对象的预留电话要保持畅通。
二、落实满意度回访
每月最后一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沟通了解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样测评、电话询访情况,针对抽样测评、电话询访中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尤其是对“不满意”“基本满意”的企业和群众,建立“核实—交办—整改—反馈”全流程处置工作机制,参评单位整改完成后,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不满意”“基本满意”的企业和群众进行抽检回访。
三、开展机关效能检查
围绕“树一流作风、显一流效能,建一流环境”,抓实干部职工上下班、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杜绝出现只打卡不见人或者事未办完到点下班,让服务对象多跑路;杜绝服务对象在办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玻璃门”“旋转门”和“弹簧门”现象,符合政策的立即办甚至加班办,个别疑难事项要从“不能办”到“怎么办”的转变,主动给服务对象提出办理路径和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