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67/202312-00010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批复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日期: 2023-12-13 09:32
发布机构: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3-12-13
来源单位: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安徽沃木采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生物能壁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文  号: 怀环许〔2023〕83号 词: 关于安徽沃木采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生物能壁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关于安徽沃木采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生物能壁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12-13 09:32信息来源: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安徽沃木采暖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报批的《年产5万台生物能壁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3年9月26日怀远县发展改革委准予备案,项目代码:2309-340321 -04-02-98113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位于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20号,利用现有厂房300平方米。项目不新增产能,拆除原有电烤箱,改为天然气加热烘道,取消铸造工序(铸件外协加工),购置燃烧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建不新增劳动定员,厂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改建后新增废气主要为1#车间喷塑喷漆线固化、烘干段天然气燃烧废气。1#车间喷塑喷漆线固化、烘干段加装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的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烘干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排放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规范设置相关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废活性炭利用专用容器盛装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标准。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

6、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7、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SO20.0024t/a、NOX0.0225t/a)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57570392X2)

 

 

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