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危房改造自评表
发布日期:2023-12-13 14:58信息来源: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农村危房改造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转移支付名称 | 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46.6 | 711.1 | 57.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198.2 | 562.7 | 47.00% | ||||||
地方资金 | 148.4 | 148.4 | 100.00%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科学分配 | ||||||||
下达及时性 | 及时下达 | ||||||||
拨付合规性 | 按规定拨付 | ||||||||
使用规范性 | 资金使用规范 | ||||||||
执行准确性 | 对象精准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严格预算绩效管理 | ||||||||
支付责任履行情况 | 严格履行支付责任 | ||||||||
年度总体目标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帮助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集中支持6类重点对象 目标2:完成2023年度244户计划任务。 |
目标1:帮助困难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补助对象重点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 目标2:对农村困难农户危房实行动态清零,动态监测,及时改造。 目标2:实际完成244户农村危房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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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完成中央安排任务 | 244 | 257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比例 | 100% | 100% | ||||||
指标2:农房设计 | 满足需要 | 有基本设计 | |||||||
指标3:改造后房屋符合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和最低建设要求比例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当年开工率 | 100% | 105% | ||||||
指标2:当年竣工率 | 100% | 105%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 100% | 100% | ||||||
指标2:低成本的改造方式和改造技术 | 因地制宜推广 | 因地制宜推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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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带动农村消费 | 成效显著 | 成效显著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表现 | 无严重损毁 | 无严重损毁 | ||||||
指标2:改造后房屋室内卫生健康环境 |
有基本保障 | 有基本保障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改造后房前屋后环境得到整治 | 成效显著 | 成效显著 | ||||||
指标2:农户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治理 | 成效显著 | 成效显著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 | 拆除重建的≥30年 维修加固的≥15年 |
拆除重建的≥30年 维修加固的≥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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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危房改造户满意度 | ≥9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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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