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67/202404-00023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批复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日期: 2024-04-19 16:51:31
发布机构: 怀远县 成文日期: 2024-04-19
来源单位: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S313怀唐路(新上-在建G206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文  号: 怀环许〔2024〕10号 词: 关于“S313怀唐路(新上-在建G206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关于“S313怀唐路(新上-在建G206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4-19 16:51信息来源: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怀远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S313怀唐路(新上-在建G206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3年12月14日经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备案,项目代码:2308-340300-04-01- 91349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起点位于荆山镇靠山村与在建G206平面交叉,路线由西向东,沿现状怀唐路,新上村东侧茨淮新河堤坝与现状怀唐路顺接,项目全长约2.939k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1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绿化和附属设施,全线共有涵洞9道,平面交叉2处,施工期配套建设临时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实施,施工生产设备冲洗水等建临时废水隔油池、沉淀池,回用于抑尘,禁止施工期废水排入附近地表水体。生活区租赁附近住户闲置房屋,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

2、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中落实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施工期沥青混凝土摊铺采用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运营期在公路养护时,做好养护垃圾及时清运。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现场采用围挡或设置移动声屏障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尽可能减少噪声和振动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靠近居民点路段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施工作业,如需夜间施工,应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开展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保护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4、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妥善收集堆放,及时清运处置;废弃土方暂存,回用于沿线绿化、临时用地恢复;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植被保护要求,减少对动物惊扰;对表层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搬运、集中收集和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6、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设置限速、警示标志,减少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三、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四、《报告》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3367304531)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