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32/202404-0001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日期: 2025-04-24 16:39
发布机构: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4-24
来源单位: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性: 有效
名  称: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文  号: 词: 惠农补贴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日期:2025-04-24 16:39信息来源: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电话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286号)、《关于印发<怀远县202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中央财政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量、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以及上年结余金额,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通过汇总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另行通知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通过“一卡通”系统上传经过核实核准的发放清册,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基础信息表内容审核汇总后,提供给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县财政局委托银行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6月10日前 0552-8212538
怀远县财政局、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稻谷补贴 《怀远县财政局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怀远县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怀远调查队关于印发<怀远县2024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怀财农〔2024〕7号) 本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的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 根据当年省财政下达我县的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总量、上年结余资金及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我县范围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一)公示上报。(二)测算打卡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8月31日前 0552-8212538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安徽省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办技函〔2024〕38号 实施主体为连片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规模不低于10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 150元/亩 50元/亩 50元/亩 主体自主申报、乡镇验收、县级复核 采取现金直补,到人到户的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2-8024960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财[2017]35号 强制扑杀患病动物的养殖场(户) 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 按国家标准执行 按国家标准执行 按国家标准执行 由兽医主管部门协同乡镇组织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后联系养殖场(户)进行补贴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2-8312051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12〕164号) 村级动物防疫员 100/人/月 100/人/月 / 100/人/月 乡镇上报劳务补助表,县畜牧中心汇总,报资金审批,进行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办年度发放 0552-8312051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秸秆综合利用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蚌埠市秸秆综合利用市级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农〔2024〕131号)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怀远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怀远县秸秆综合利用省市级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农字〔2025〕9号) 符合奖补要求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 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 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 项目申报→镇村审核→主体遴选→公示→项目实施→乡镇验收→县级审核、审计→结果公示→发放补贴资金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接发放 12月底前 0552-7279991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关于印发 《怀远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怀农字〔2024〕82号 )   关于印发《怀远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补充方案》的通知(怀农字〔2025〕15号 )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安徽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一览表 申请-回收-拆解-兑补 到人到户,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批次 0552-7117955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12〕164号)和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贴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申请的通知》(怀农字〔2024〕83) 规模畜禽养殖(场)户 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畜禽饲养的品种种类具体计价,补贴参照依据:高致病性禽(H5+H7) 3价疫苗 0.2-0.3 元/毫升、猪 O 型口蹄疫疫苗 0.8 元-1.6 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 型+A 型)疫苗 1.5-2 元/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 0.4-0.5元/头份。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补助标准并组织发放。原则上,同一设区市辖区内补助标准要一致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为1.5元/毫升;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为0.3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2元/头份;小反刍兽疫为0.5元/头份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为1.5元/毫升;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为0.3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2元/头份;小反刍兽疫为0.5元/头份 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户将免疫数以及使用疫苗量录入“牧运通”,并填报《怀远县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户补助经费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中大规模养殖场需提供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小规模养殖场由乡镇组织采样,并提供血样,由市县组织统一集中检测。二是购买疫苗的正规发票。三是自购强制免疫疫苗承诺书。同时将以上材料逐一拍照通过“牧运通”微信小程序进行上传,在“牧运通”管理程序的“补贴管理”栏目进行经费补助申请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 0552-8312051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3〕10号)、《怀远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怀政办〔2022〕29号) 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养殖户和企业 50元每头 15元每头 / 15元每头 通过安徽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无害化处理企业进行对接并收集,于第二年进行补助 到人(户),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28312287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4〕117号)
《关于呈送〈怀远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报告》(怀农字〔2024〕79号)
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到人(户),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2-7117955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特色种养业补助项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24〕211号) 脱贫户、监测户 依据户内产业规模发放,最高不超过3000元/年/户 户申请、村核实、乡镇审查验收、县级复核审批后打卡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根据种植、养殖内容分批次申请,验收后发放 0552-8212712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21〕10号) 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高职教育的在校学生 3000元/学年 本人申请-镇村审核-县级审批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分学期发放 0552-8212976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农村改厕补助 省农业农村厅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蚌埠市“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当年实施的农村改厕户   /    500元/户  300元/户   700元/户 农户申请、村委会审核,镇村统一组织建设、镇村验收、县级验收、资金拨付。 由项目实施乡镇申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接发放。 验收合格 0552-8211291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防疫副反应补偿 安徽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文件《关于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通知》皖防疫〔2005〕07号 养殖户 / / / 猪400元/头、羊200元/头、牛1000元/头 乡镇上报防疫副反应死亡的申报材料,县畜牧中心汇总,报资金审批,进行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半年发放一次 0552-8312051
怀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秘〔2025〕8号) 接受小麦机收+秸秆综合利用服务80亩以下农户 / / / 18元/亩 服务组织申报—乡镇审核推荐—县级遴选—遴选公示—签订合同—开展作业—县、镇、村抽查验收—验收情况报局党委研究—奖补资金公示—申请财政资金—乡镇补贴对象信息录入惠民系统—数据审核—打卡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2-821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