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怀远县中考加分政策及提供材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6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审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核程序
符合我县2024年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备齐有关证书、证明等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审核人、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在证明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审核与公示
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及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学校(报名点)申报政策性加分。学校汇总信息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疑议后,各单位将申请加分投档考生资料上报至教育局基教股。
二、对象、标准及所需材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67号)等文件规定,2024年我县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对象、标准和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和怀远县统战部门证明材料。
(二)烈士子女考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烈士证》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台湾省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和怀远县统战部门证明材料。
(四)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考生本人及父(母)少数民族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五)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县委组织部门证明材料。
(六)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根据《关于印发〈怀远县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怀教体〔2024〕20号)执行。如果军人子女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怀远县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对象为驻怀军队单位军人子女(含现役军人和文职人员子女);怀远籍现役军人子女、怀远籍烈士、因公牺牲和在职病故军人的子女。考生须由怀远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出具证明。
怀远县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由军人所在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部门),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的通知》(军政〔2022〕395号)明确的流程,组织申报、资格审核、公示,并向怀远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提报需求及相关审核材料。
(七)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蚌公政治〔2022〕178号),公安系统烈士、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和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考生以怀远县公安局审核后,所提供的名单为准。
(八)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降分录取,按《关于印发〈怀远县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怀教体〔2024〕20号)执行。
考生由怀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提供的名单为准。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得累计加分。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学校要充分认识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按照要求对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投档项目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申报、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政策性加分审核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教育局将加大对招生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