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福家园”商住小区命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7-10 08:23信息来源: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怀远县中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商住小区“安福家园”命名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怀远县政府办公室怀政办[2008]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实地勘察和对该名称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在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开区承建的“安福家园”商住小区,东至园区规划用地、南至私人烂尾楼、西至富园大道、北至魏岗路延伸段BE8。经查在怀远县与其它建筑物名称不相似、不重名、不同音,符合地名管理相关要求。经研究,批准“安福家园”为标准商住小区名,该小区名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权依法受到保护。
二、你公司应按照地名管理相关规定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地名标志》 GB17733 2008国家标准设置标牌(门牌、楼栋牌、单元牌、楼层牌、户室牌)。
三、你公司在设标完毕后,由我办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通过有关渠道向社会公示。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