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407-00230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DOC,TXT,PDF
内容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日期: 2024-07-25 15:16
发布机构: 怀远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7-25
来源单位: 怀远县教育局 性: 有效
名  称: 怀远县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一县一策”)
文  号: 词: 控辍保学

怀远县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一县一策”)

发布日期:2024-07-25 15:16信息来源:怀远县教育局 浏览量: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皖北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发〔2023〕14号)要求,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为主题,持续优化乡村教育资源布局,不断提高乡村义务教育质量,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县和农业强县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遵循规律,精准施策。立足县情、农情和教情,深化对乡村教育、乡村振兴的规律性认识,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

向和效果导向,切实增强政策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巩固提升,全面推进。以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抓手,把教育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办好人民满意的乡村教育,发挥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持作用,服务乡村振兴。

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按照省市统筹实施、县级为主管理责任,发挥各方力量,结合我县实际,科学谋划和推动乡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作,进一步提高乡村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三)工作目标

持续改善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着力推进乡村教育资源在更高水平上优化配置,城乡、校际差距不断缩

小,巩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1.压实各方控辍保学责任。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市级统筹,落实县级主体责任,落实“一县一案”“一校一案”。完善控辍保学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要求落实落小落细,切实加强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形成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2.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各中小学校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学籍管理培训,促进规范学籍日常数据更新及管理,全面掌握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做到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操作规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此基础上建立“三本台账”,即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含失学学生,下同)、辍学学生台账,并根据自查结果等动态更新,做到人账相符。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与管理,导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做好重点人群监测。各中小学校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就学情况,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做到排查无遗漏、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

4.学校一月一报告。各中小学校要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及时发现并核实缺勤学生情况,加强家校联系,防止学生辍学。学校每月汇总各班考勤情况,对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并向主管教育部门报告。

5.县级教育部门一季度一复核。县级教育部门要建立每季度复核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各校报送的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数据进行复核。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时节,各乡镇、街道要确保开展一次“学校全覆盖、学生逐一核”式的进校、入户实地深度调研工作。

(二)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提高资助对象认定精准度,确保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应助尽助。

1.加强全工作组织,年初工作有布置,半年有评估,年底有考核。

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执行、足额配套按标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补助50%,县(区)财政承担50%规定落实。

3.加强检查和调度,及时了解各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总体进度及存在的矛盾和困难,加大工作指导和检查力度。

(三)持续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

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因地制宜加强乡村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持续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加快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四)加强高质量和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养补充

1.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县教育局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根据乡村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求,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结合生源变化、教师自然减员等情况,以及定向培养周期内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等计划实施中乡村教师补充情况,科学提出年度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需求计划,切实培养一批适教乐教的高质量、本土化乡村教师,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格局。

2.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县教育局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在空编范围内合理设置岗位需求,规范招聘过程,加强指导监督,切实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培训农村地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

1.根据省国培办的要求,2024 年我县选派807名教师参加省统招项目的培训,其中36人参加了紧缺薄弱学科领域(音、体、美、劳动)教师参加专项培训,旨在落实五育并举,对准乡村学校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发展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教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能力,促进我市基础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

2.2024年根据省国培办的项目设置,实施县级“国培计划”周期性培训项目,进行专业化高端培养,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引领我市农村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卓越教师,为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抓得实、落得下。

(二)强化监督检查。将乡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县教育局对各中小学校考核内容。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按照既定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及时宣传展示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吸引各类资源向乡村聚集,扎实推动乡村建设创新发展,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汇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