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怀远县城区防汛排涝工作,确保城区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怀远县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方针,努力做到“三保证四到位”,即前期部署要保证、隐患治理要保证、人员物资要保证,思想认识要到位、责任明确要到位、工作准备要到位、措施落实要到位的总体要求,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怀远县城区防汛排涝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城防指)指挥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分管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地点设在怀远县城区防汛排涝调度指挥中心(县城市管理局)。
县城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全县城区防汛排涝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部署;
(2)制定城区防汛排涝工作政策、制度等;
(3)组织开展防汛排涝检查,监督落实重要工程和重点地区防汛排涝工作;
(4)组织指挥、指导和监督重大汛情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申请调度运用省、市管防洪工程设施;
(5)监督协调县防汛排涝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6)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职责。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县城区防汛排涝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为县城防指组织指挥防汛排涝工作当好参谋助手;组织指导防汛排涝物资储备及队伍建设;协调组织防汛排涝抢险救援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影响城区排水的违法建(构)筑物清除及路面杂物清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牌、灯箱等高空设施,以及人口密集区渣土、垃圾堆场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道路(排水)、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防汛排涝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投资计划的协调;负责粮、油储备、轮换和应急供应;协助落实农业抗灾用电指标。承担县赋予的抢险救灾通信支援保障任务,负责县区公共人防工程防汛排涝工作。
荆山镇、榴城镇、白乳泉街道、望淮街道、引凤街道、经开区:落实县城防指工作部署及下达的任务,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范围内的防汛排涝及抢险救灾工作;按照防汛排涝相关规定,达到排涝水位时及时启用涵闸、排涝站;负责辖区内各住宅小区人员及财产(尤其是地下车库)安全防范应对;负责辖区内防汛排涝风险点整治,指导工商业用户、厂矿企业防汛排涝以及抢险救灾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危旧房屋的调查摸底,负责危旧房屋、易发生内涝区域人员及重要财产转移安置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协调组织防汛抢险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向县城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和气象信息专报,综合研判天气发展趋势,为县城防指提供决策依据。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防汛排涝经费,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城区建筑工地的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做好城市供水、燃气、污水场站安全相关工作;指导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区域内公用设施设备的防汛排涝工作。
县水利局:协助做好城区防汛排涝工作的技术支撑;共享河流水情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排涝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县交通运输局:优先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征调、组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怀远分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负责公路和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公路、航道设施等建设,满足和保障防洪需要;督促水上运输船只做好防台风工作,紧急防汛期监督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防汛工作,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对周边围墙进行排查,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安排好本校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做好紧急情况下学校师生疏散、转移、安置;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组织损毁校舍的修复和重建等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县城防指、市卫生健康委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县商务局:负责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测;负责协调灾后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全县防汛宣传工作导向,组织协调做好防汛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县供电公司:组织对主网及配网输电线路进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负责电力调度安全工作,保障防汛排涝的电力供应。
中国电信怀远分公司、中国移动怀远分公司、中国联通怀远分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指挥通信电话及其网络正常使用,必要时协助县城防指通过通讯网络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警信息发布。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大风降雨天气,气象部门应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报告县城防指。县城防指根据气象预报信息,加强会商研究,必要时将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
(二)先期预防。根据县城防指统一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时启动预案,做好人员避险、水工程调度、排水管网疏通、湖泊预排、在建工地避险、交通管制、电力通讯线缆加固、旅游景点管制、高空构筑物加固等防御措施。
(三)预警级别。按照气象预警级别划分情况,城区防汛排涝预警级别划分为Ⅰ级预警、II级预警、Ⅲ级预警三个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和黄色来表示。
1.Ⅰ级预警(红色预警)。满足以下情形时,启动Ⅰ级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发生严重内涝灾害。
2.II级预警(橙色预警)。满足以下情形时,启动II级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发生较严重内涝灾害。
3.Ⅲ级预警(黄色预警)。满足以下情形时,启动Ⅲ级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发生内涝灾害。
四、应急响应
县城防指负责应急响应启动和解除工作。
(一)I级响应
当发生Ⅰ级预警(红色预警)条件的降雨情形,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县城防指汇报情况,由县城防指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防汛排涝应急响应行动,响应行动如下:
1.县城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县城防指全体成员参加,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启动Ⅰ级响应,并迅速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可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发布汛情通告,宣传报道汛情及排涝抢险行动情况。县城防指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排涝工作。
2.县城防指根据抢险救灾情况和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县财政局及时下拨防汛排涝和救灾资金;县应急局牵头组织受灾群众救助安置工作;县交通局牵头保障运输畅通;县卫健委负责医疗救治和防疫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抗灾用电;县城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 当城区发生严重内涝灾害或险情时,县城防指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县城防指的决定,依法实施交通管制。
(二)Ⅱ级响应
当发生Ⅱ级预警(橙色预警)条件的降雨情形,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县城防指汇报情况,由县城防指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防汛排涝应急响应行动,响应行动如下:
1.县城防指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启动Ⅱ级响应,加强防汛排涝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可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发布汛情通告,宣传报道汛情及排涝抢险行动情况。县城防指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排涝工作。
2.县城防指根据抢险救灾情况和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县财政局及时下拨防汛排涝和救灾资金;县应急局牵头组织受灾群众救助安置工作;县交通局牵头保障运输畅通;县卫健委负责医疗救治和防疫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抗灾用电;县城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 当城区发生严重内涝灾害或险情时,县城防指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县城防指的决定,依法实施交通管制。
4. 应急响应过程中,如发现灾情扩大,应及时上报县城防指,提升响应等级。
(三)Ⅲ级响应
当发生Ⅲ级预警(黄色预警)条件的降雨情形,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县城防指汇报情况,由县城防指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防汛排涝应急响应行动,响应行动如下:
1.县城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启动III级响应,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可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发布汛情通告,宣传报道汛情及排涝抢险行动情况。城防指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排涝工作。
2.当排涝工程出现险情或城区发生一般内涝灾害时,县城防指视情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
3. 应急响应过程中,如发现灾情扩大,应及时上报县城防指,提升响应等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县城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城防指统一部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指挥体系、组建抢险队伍、储备防汛排涝物资,同时要抓好防汛排涝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抢险演练。建立严格的防汛排涝岗位责任制,定人员、定岗位、定责任,将防汛排涝任务层层分解,严格落实责任。
(二) 提高认识,严明纪律。县城防指各成员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汛期值班值守,确保汛情险情及时上传下达,并对险情及时处置。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县城防指的统一指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城区防汛排涝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县城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加强社会宣传,普及防汛排涝常识和避险自救知识,提高防灾减灾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区防汛排涝工作的良好氛围。
2024年6月24日
怀远县城区防汛排涝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祖家国 县委常委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 王 冲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肖家浩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 员:梅向利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沈 杨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纪春 县教育局局长
郭茂磊 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咏君 县财政局局长
陈 艮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士东 县水利局局长
裴绍宏 县气象局局长
杨劲松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洪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常兆武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允辉 县商务局局长
耿 斌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善飞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马士龙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 峰 县重点工程中心主任
周轶群 荆山镇镇长
李世光 榴城镇镇长
张红图 白乳泉街道主任
王 平 引凤街道主任
赵 红 望淮街道主任
路传飞 经开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
赵 结 怀远淮河河道管理局局长
陈飞虎 怀洪新河怀远县河道管理局局长
赵东梅 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怀远分中心
主任
李 忠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
法大队大队长
张明宝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杨道兵 中国电信怀远分公司总经理
曹 亮 中国移动怀远分公司总经理
吴若峰 中国联通怀远分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肖家浩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