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4412/202408-0000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8-02 09:02
发布机构: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8-02
来源单位: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性: 有效
名  称: 怀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怀征地告〔2024〕15号
文  号: 词: 征收土地公告

怀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怀征地告〔2024〕15号

发布日期:2024-08-02 09:02信息来源: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怀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怀征地告〔2024〕15号

 

2024年7月24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的蚌埠市以《关于怀远县2024年第11批次(增减挂钩)集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挂蚌〔2024〕12号),批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4167公顷(6.250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坑塘,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河溜村村民委员会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本次批准征收土地面积0.4167公顷(6.2505亩),其中:农用地0.4167公顷(6.2505亩),含耕地0.0559公顷(0.8385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具体现状如下:

一地块征收河溜镇河溜村集体所有土地0.4167公顷(6.2505亩)。其中农用地0.4167公顷(6.2505亩),含耕地0.0559公顷(0.8385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二、工作安排

公告发布后,怀远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河溜镇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征收。

由于征地区片地价不一致的原因,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按照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载明的征收土地面积和范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蚌政202042号)等重新核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将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支付给其所有权人,将搬迁、临时安置费用支付给搬迁人、被安置人。

对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怀远县人民政府将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等,在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送达土地使用权人,并按照决定内容进行补偿。

怀远县人民政府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及《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怀政〔2024〕5号)等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并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体系。

征地补偿安置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30日内腾退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属证书移交给河溜镇人民政府【地址:河溜镇泰山路与益民路交叉口东北方向40米   联系方式:0552-8771001】。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据征地批准文件等,报怀远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公告后,集中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的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对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但拒不按协议约定腾退的,怀远县人民政府将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

三、公告期限和救济渠道

本公告拟征收土地所在河溜镇、河溜村顺河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怀远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ahhy.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批复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单位: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柯柯,联系方式:0552-8771001。

 

 

                

                                          怀远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