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水利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各类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水利安全生产。根据县安委会和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切实抓好怀远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水利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水利系统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下半年安全稳定,为我县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到2024年8月31日)
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实施方式,压实责任,提出工作要求,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改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对本单位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事故的点位,收集梳理出重点隐患和要害部位,9月底前开展全面排查,列出隐患清单。重点股室和单位针对各类安全风险高、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严、交叉作业多的工程,严格开展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三)“回头看”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单位要全面梳理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对前期排查整改情况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坚持严查严管严处,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隐患不消除绝不销账,坚决防范安全监管责任“真空”,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检查范围
水利系统机关、各单位、施工单位。全面排查,特别是基层电灌站、防汛仓库、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部位。
四、检查内容
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批示指示精神,重点对在建的水水利工程安全措施落实、隐患整改及日常监管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措施落实及事故救援预案完善情况等。
五、检查方式及分工
(一)自查阶段。怀远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自查阶段由各股室、各单位督促各自负责和联系的项目及管理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首先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和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然后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还要认真检查梳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
各单位自查的情况形成的材料上报至水利局对应的股室和单位,由各相关股室和单位整理汇总报至局规划建设监督股王洪飞处,然后报呈局主要领导。
(二)抽查阶段。怀远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分成成3个检查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的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事故多发点进行检查。各组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
第一组:高士东局长带队,办公室、规建股、财务室、党建办负责同志参加,吴霜为联络员,检查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第二组:曹桂军副局长带队,人事股、河长办、水技中心、外河口仓库、采砂办负责同志参加,陶延凯为联络员,检查分管部门及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组:周黎副局长带队,水资源股、水管股、农饮中心、机电站、质监办参加,李红振为联络员,检查分管部门及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及时将今年安全生产检查报告送局规划建设监督股王洪飞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过硬的检查队伍,“组长”要亲自负责。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好两项工作。按照“全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紧迫性,坚决克服赶指标、赶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倾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绝不留空白和死角。凡因安全检查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检查,注重实效。
局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登记,记录在案,并要求限期整改,对确实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地、场所,一律进行停工整改。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