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84X/202409-0001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发布日期: 2024-09-25 09:25
发布机构: 怀远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9-25
来源单位: 怀远县水利局 性: 有效
名  称: 怀远县城市更新二期建设项目城市邻里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词: 水土保持

怀远县城市更新二期建设项目城市邻里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4-09-25 09:25信息来源:怀远县水利局 浏览量:

    怀水许可〔202414

 

怀远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925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怀远县城市更新二期建设项目城市邻里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统一代码:2306-340321-04-01-520584)报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21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45,表土保护率/,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地面积计征,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368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表,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202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