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4589695/202409-00039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DOC
内容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4-09-20 10:46
发布机构: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9-20
来源单位: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性: 有效
名  称: 怀市监处罚〔2024〕1175号
文  号: 词: 怀市监处罚〔2024〕1175号

怀市监处罚〔2024〕1175号

发布日期:2024-09-20 10:46信息来源: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怀市监处罚〔2024〕1175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丁雪晴

注册号

92340321MA8PEL438H

单位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1.警告;2. 没收诺必行婴宝护肤霜(生产批号:Z2L1401)1盒;3.没收违法所得100元;4.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101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