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关于雪鹰机械年产100万只铝、钢板滚型铝合金车轮全自动生产线项目的审查意见
安徽雪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雪鹰机械年产100万只铝、钢板滚型铝合金车轮全自动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申请》及节能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雪鹰机械年产100万只铝、钢板滚型铝合金车轮全自动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401-340321-04-01-177203。
二、项目总占地面积39262.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752.98平方米。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原料预处理、熔炼与保温生产、成型加工生产、热处理、机加工、涂装、检测入库。购置安装2条铝合金车轮生产线,搬迁钢车轮生产线,主要耗能设备如:熔炼炉、保温炉、破碎机、成型机、对焊机、退火炉、淬火炉、挤压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配套供配电系统、给排水设施、环保设施、安全消防设施及道路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
项目建成运行后,年产100万只铝、钢板滚型铝合金车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8620.75吨标准煤(当量值),10478.21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量为1099.94万千瓦时,天然气598.61万立方米,耗能工质水1.44万吨。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单位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向原节能审查机关重新申请节能审查。经重新评估和审查并获得通过的,可继续组织项目实施。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