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备案工作的公告
为推动我县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全面实施,现就2025年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工作公告如下:
一、工作对象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对象包括各类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具备技能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公办院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设置情况表、承诺书、蚌埠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表,专兼职教师花名册及身份证明、专兼职教师相关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及学历证明、专职教师劳动合同。
2.民办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期间成立的报送民办非企法人证书)、2024年度民政(或市场)部门年审合格材料、承诺书、蚌埠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表,专兼职教师花名册及身份证明、专兼职教师相关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及学历证明、专职教师劳动合同。
对评定为B级及以上的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优先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提交蚌埠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表即可。
对评定为D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
三、工作流程
本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工作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需提交纸质盖章及电子版材料至县人社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在会同有关单位审核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正式公布的培训机构方可承担2025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联系人:冯龚 联系电话:8858033
地址:双拥路182号县人社局1楼东大厅。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
承诺书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规定从事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培训对象真实,培训过程真实,如弄虚作假,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和行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专兼职教师花名册
姓名 |
专/兼职 |
培训职业(工种)及等级 |
理论/实操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示例: 张三 |
专职 |
电工四级 |
理论 |
*** |
大专 |
电工三级 |
王五 |
兼职 |
电工四级 |
实操 |
*** |
大专 |
电工三级 |
注:专职教师数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项目,至少配备2名专业理论课教师和2名专业实训课教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所聘任的专兼职教师应当具备的资格如下:
(一)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者其他相应的专业资格、资质。
(二)专业理论课教师原则上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技工院校技师班毕业,相关职业(工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者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专业实训课教师原则上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相关职业(工种)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者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实训课教师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应当不低于所执教的职业(工种)等级。
(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聘任公办学校教师应当经其所在学校书面同意;聘任外籍教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及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
附件3
蚌埠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表
序号 |
所在县(区) |
培训机构全称 |
成立时间(具体到年月) |
具体地址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培训机构网址 |
培训职业(工种) 及等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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