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少年蚌埠”行动2024年全县中小学师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安 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 作方案》和蚌埠市《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我县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经研究,决定举办“少年蚌埠”行动全县中小学师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和蚌埠市《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部署要求,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 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唱响新时代 阳光下成长 ”。
参加展演的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 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蚌埠,树立 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 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书法教育进校园、全县中小学师生诗歌大赛、首届全县中小学师生合唱节展演七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艺术作品类包括 绘画和剪纸、书法和篆刻、摄影和手工制作;中小学美育改革创 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 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 坊建设;书法教育进校园包括书法特色校评选、师生书法作品评比 (另行通知);诗歌大赛包括全县中小学师生各种体裁的诗词评比 (另行通知)、首届全县中小学师生合唱节展示包括中小学班级 合唱、 中小学合唱队合唱、教师组合唱等(另行通知)。七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参加对象和分组
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中,艺术表演类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原 则上为全县中小学学生;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长,教师,教科研人员;书法教育进校园参加对象为具备申报条件的全县中小学校及全县中小学师生;诗歌大赛参加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生;首届全县中小学师生合唱节展示参加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师生。展演活动组别:艺术表演类分幼儿组(单独成组)、小学组、中学组;艺术作品类分为幼儿组(单独成组)、小学组、中学组 和教师组;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分为小学组、中学组;书法教育进校园书法作品评比分为小学组、中学组、教师组;诗歌大赛分 为小学组、中学组、教师组;首届全县中小学师生合唱节展示包括中小学班级合唱、中小学合唱队合唱、教师组合唱等。
五、时间安排
本次展演活动自 2024年2月到2024年12月
(一)艺术表演类
1.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活动阶段
2024 年2月至2024 年4月,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 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 活动、人人都参加 ”的局面。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并于 4 月 10 日前,将本单位展演活动总结及评选出的各项目结果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卫艺股。
2.县级集中评审和展演阶段
2024年4月至5月,县教育体育局将按照要求组织评审并开展县级集中展演活动。
(二)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1.2024 年4月前,各单位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创作及推荐评选工作,5月前以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学校为单位按要求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作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卫艺股。
2.2024 年6月前县教育体育局完成上报作品评选活动,并于2024年8月以前完成获奖作品集制作及展览和现场展示活动。
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等奖项。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学校参加活动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授予在展演活动中组织有序、成绩突出的单位。
2.艺术作品(表演) 奖
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艺术表演类节目和艺术作品报送情况,组织专场展演和艺术作品评审,各项目类别分组评出一、二、三等奖。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
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单位推荐报送情况,组织专家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4.指导教师奖
艺术表演节目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 3 名),以及艺术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 1 名) 获指导教师奖。
七、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加强对展演活动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2.全县所有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学校2024 年都要举办艺术节、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节和艺术展演要面向全体学生, 全员参加,全程录像。比赛和活动过程要制作成高质量视频资料, 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学校汇总后上报至县教育体育局卫生艺术股,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各县单位比赛和活动视频通过“怀教在线”公众号推送。
3.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学校要引导学校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力戒形式主义。
4.要加强宣传,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5.各有关活动材料以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学校为单位按时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卫生艺术股,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twy8019885@163.com。联系人:吕支辉;联系电话:0552-8019885。
6.未尽事宜,由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