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502-00036 信息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 发布日期: 2025-05-19 16:34
发布机构: 怀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5-19
来源单位: 怀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性: 有效
名  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计算机台数审批办事指南
文  号: 词: 办事指南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计算机台数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19 16:34信息来源:怀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浏览量:

事项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计算机台数审批
 
实施机构: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怀远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圣泉路311号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552-8919867  
设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订)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第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第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
受理条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

 
申请材料: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登记表
2.营业执照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意向书
5.场所平面图
 
收费信息: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