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67/202501-00007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批复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日期: 2025-01-03 16:04
发布机构: 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1-03
来源单位: 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安徽来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电流、电压信号采集模块及300万套预充电阻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文  号: 怀环许〔2025〕04号 词: 关于安徽来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电流、电压信号采集模块及300万套预充电阻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关于安徽来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电流、电压信号采集模块及300万套预充电阻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01-03 16:04信息来源: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安徽来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安徽来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电流、电压信号采集模块及300万套预充电阻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4318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11-340321-04-01-37347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位于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27号安徽来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西侧,为扩建项目。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在妥善处理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并整改到位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无组织废气管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项目现有工程增设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2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新增UV印刷废气无组织排放,制浆、灌封、烘干及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企业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3中相关标准要求

2.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新增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设置隔油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怀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及金属渣、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废胶桶、废水泥树脂桶、废酒精桶、废光饰剂桶、废油墨瓶、抛光沉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2191日起实施)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危废暂存库等重点防渗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

6.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7.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完成报备工作。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77736829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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