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市监处罚〔2025〕4号
发布日期:2025-01-13 10:43信息来源: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怀市监处罚〔20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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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个人 |
姓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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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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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怀远县榴城镇实惠一家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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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92340321MA2P14907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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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崔艳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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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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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决定对其作以下减轻处罚: 1. 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2. 没收违法所得127.68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3127.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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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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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