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市监处罚〔2025〕147号
发布日期:2025-01-27 16:13信息来源: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怀市监处罚〔2025〕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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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个人 |
姓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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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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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怀远县河溜镇劳庙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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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PDY95762034032112D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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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葛延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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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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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1.没收过期的一次性使用鼻氧管1袋;2.罚款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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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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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