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310-0004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审批核准信息 发布日期: 2023-10-09 16:36
发布机构: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10-09
来源单位: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性: 有效
名  称: 怀远经济开发区榴城工业片区污水管网能级提升项目(二期)审批核准信息
文  号: 词: 审批核准

怀远经济开发区榴城工业片区污水管网能级提升项目(二期)审批核准信息

发布日期:2023-10-09 16:36信息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怀远经济开发区榴城工业片区污水管网能级提升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BB2023HYGCZ0611

招标人:安徽晶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地点:蚌埠市怀远县境内

实施时间:招标完成后,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内容:本工程新建管廊采用"混凝土支架+钢结构桁架"结构形式。新建共计约30公里架空管廊,配套设置压力管道、区域一体化泵站、中转泵站、智慧监控系统、除臭系统及应急系统,计划采用EPC项目总承包模式实施。

项目概况及规模:

1、管廊工程:新建管廊约29.59km,管廊路由为道路沿线绿化带,贴地管廊采用混凝土支架+钢框架连廊形式,钢框架顶标高为1.65-3.65m(相对标高),过市政道路及企业大门架空管廊采用钢结构桁架形式,内底到路面高度6.15m。

2、管道工程:在管廊沿线设置有DN80、DN100、DN150、DN200、DN250、DN300及DN350的环氧树脂涂塑复合钢管共计约129.88km,配套有排空井、排气阀及补偿器等附属设施,其中DN80管道为企业污水收集支管。

3、泵站工程:配套建设20座区域一体化提升泵站,泵站自带控制系统,备有流量计、液位计,水泵均采用两用一备。泵站配套建设消能井、废气收集及处理装置、雨棚及栏杆等附属设施。

4、电气自控工程:泵站供电采用区域箱式变压器,并配套相应电缆。针对企业支管设置流量计及电动阀,与一体化泵站液位进行联锁控制,连同泵站所有信号传输至一期智慧中控系统进行远程控制及管理。

投资估算:28517.73万元

施工工程费控制价:23505.37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批准文号:怀发改经开备案【2023】76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本次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1)或2)或3)设计资质要求中的其中一种;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燃气、轨道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污染防治专项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业绩要求:

1)设计:2018 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一个总投资不低于1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审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单位证明);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①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设计方提供;②提供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的,须在其中负责设计部分)。

2)施工: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注: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竣工时间、规模、造价等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未反映的,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③相关材料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④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⑤提供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的,须在其中负责施工部分。

2.2  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质、业绩: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牵头方人员。

(4)设计经理资格、业绩:投标人拟委任设计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经理应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图设计职责方人员。

2.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10月08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时00分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项目编号 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  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晶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

联系人:梅工

电话:1505525570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祝海生、洪刚、赵晓东

电话:18110986688/15056225592/18110906880

邮箱:894003529@qq.com (邮件不得署名)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9  异议受理

9.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梅工;联系方式(电话):1505525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