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泰电机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省皖泰电机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5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8919857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33400
项目名称:年产3万台电机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白莲坡镇白莲坡工业园8号
建设单位:安徽省皖泰电机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赢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经在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购置主要设备包括购置绕线机、车床、液压机、浸漆烘干一体机、喷漆烘干线设备等;待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3万台电机的生产能力。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于2025年2月6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02-340321-04-01-864610,备案文号:怀发改备案【2025】11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漆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及浸漆工序产生的浸漆废气(非甲烷总烃)。
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漆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制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排放限值要求;浸漆工序产生的浸漆废气(非甲烷总烃)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排放限值要求。
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定期清掏,作农肥使用,不外排。
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绕线机、水焊机、浸漆烘干一体机、喷漆线、液压机、机加工设备等)运行及风机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0-90dB(A),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以及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零部件、废边角料;危险固废主要为漆渣、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委托区域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零部件外售物资回收公司;漆渣、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公司回收处置。
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