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504-0006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4-22 07:57
发布机构: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4-09
来源单位: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性: 有效
名  称: 【政策解读】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解读关于《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收入标准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词: 《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收入标准认定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解读关于《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收入标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2 07:57信息来源: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
保障收入标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龙子湖区住房保障中心:
    根据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提供的最新数据,2024 年蚌埠市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621元。依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住房困难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蚌政办秘[2017]1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建政秘[2019]180号),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5年度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3241元(其他认定条件不变)可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2836元(其他认定条件不变)可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
    请各县区按此标准做好公租房保障相关业务认定。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9日     
【政策解读】 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3241元可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2836元可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是否意味着在街道申请公租房保障时家庭人均月收入可以超过2836元?
答:申请家庭向街道提出公租房保障申请时,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2836元(原标准为2635元)。在申请家庭进行公租房实物配租,办理入住后,随着工资增长,家庭人均月收入可超过2836元。但超过3241元后的当月起,则不再符合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需按照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纳房租或退出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