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506-00051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DOC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日期: 2025-06-27 09:09
发布机构: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6-27
来源单位: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性: 有效
名  称: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选购提示
文  号: 词: 保健食品选购提示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选购提示

发布日期:2025-06-27 09:09信息来源: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保健食品选购提示

一、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二、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三、保健食品产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凭证相关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tsspxx.gsxt.gov.cn/gcbjp/tsspindex.xhtml)查询。或者直接扫描海报下方维码,进入查询网页。


四、选购保健食品应查看产品标签标注的功能、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依据自身需求科学选用。老年人、体弱多病或患有慢性疾病的病人、儿童及青少年、孕妇等特殊人群要谨慎选择。


五、食用保健食品应严格按标签、说明书规定的食用方法、食用量食用。


六、选购保健食品要到具有保健食品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证。


七、消费者如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的质量有质疑,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