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双沟泵站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怀水许可〔2025〕3号
怀远县基层电力排灌站:
你单位《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双沟泵站取水许可申请书》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已审查的《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双沟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对你单位双沟泵站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双沟泵站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淝南镇双沟村西,为灌排一体泵站,设计灌溉面积2万亩,现状有效灌溉面积1万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安徽省发改委批复,项目初步设计于2023年9月19日通过安徽省水利厅批复,项目代码2111-340000-04-01-756249。
二、同意本项目取水方案。本项目以涡河地表水为取水水源,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7°2′11.15″,北纬33°2′0.05″,主要灌溉作物为水稻和小麦,设计用水保证率75%,灌溉流量2.4m/s,年取水量260万m³。
三、根据《报告书》及专家审查意见,本项目灌溉回归水会进入周边沟渠,继续回用于农田。项目退水主要为排涝雨水,不涉及污染排放和转移,不改变涡河水质,考虑到汛期涡河水量大,退水对涡河的影响仅会略微提高涡河水位,工程运行不会对当地水环境功能区产生不利影响。
四、你单位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接入安徽省水资源取水实时监测与管理系统,保证项目取水信息准确无误;取水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准确、可靠。取水数据应按照要求填报水利部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
五、本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并试运行满30日,正式取水前,向县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申领取水许可证,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若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六、本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设施未开工建设,本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七、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怀远县水利局或者怀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怀远县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