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修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修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修定完善后的《财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1月7日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2、由财务股负责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我局财务情况。
3、财务活动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支出事项实行单据报账制度,各报账单据按照限额审批权限,暨报销票据支出在1000元(含)以下的由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报销票据支出在1000元以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4、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5、各项收入要及时入账,并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严禁设立小金库。
6、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7、300元以上的购置性支出,由股室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经分管业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批准后,办公室统一安排购置,发票由分管业务领导负责审核。其中:5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30000元以上的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8、3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支出,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把关、采购。
9、单据报销时发票上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事由说明等,并填报《单据报销封面》,《单据报销封面》要有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核审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按照限额审批权限报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销。
10、每月公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1、财务股对国有林场预、决算及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所有公务接待(报销凭据、发票、公务审批单、菜单、来方函或介绍信)、公车运行(报销凭据、发票、维修审批单、维修明细)和公费学习费用(报销凭据、差旅费报销单、发票或车票、办公室提供备案单)的票据附件按照要求贴好,再按报账流程进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