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507-0007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企业,DOC,JPG
内容分类: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发布日期: 2026-01-30 08:56
发布机构: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1-30
来源单位: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性: 有效
名  称: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文  号: 词: 申请材料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发布日期:2026-01-30 08:56信息来源: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量: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法律依据:

1.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1.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09

1.3《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二条

2申请条件

2.1 属本单位管辖区域内

2.2 做好安全警示、围挡等防护安全措施

2.3 申请单位应当在挖掘前自行联系地下管线(煤气、通信、电缆、自来水等)相关部门,对地下管线情况进行调查,在施工时应在相关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挖掘,防止挖破地下管线,如在挖掘过程中出现地下管线破裂或意外情况时,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险,保证安全,并承担所有责任。

3、申报材料:

3.1 交通影响评价

3.2 安徽省建设系统申请表

3.3 工程设计图纸

3.4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委托合同

3.5 重大工程规划总平面图

4、服务流程:受理、审查、制证、办结、送达

5、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详见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2]186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

[2006]240号;省建设厅建城[2002]232号等

7、咨询电话:0552-8919855

8、监督电话:0552-8919001

9、办理地点: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投资建设类)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