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507-0007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企业,DOC
内容分类: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发布日期: 2026-01-30 08:53
发布机构: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1-30
来源单位: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性: 有效
名  称: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文  号: 词: 申请材料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发布日期:2026-01-30 08:53信息来源: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量: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1、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申请条件

2.1 属本单位管辖区域内

2.2 因城市建设工程需要或特殊事项需要

2.3 必须遵守限载、限速、限高规定,拟通行车辆荷载不得超过原设计桥梁荷载及桥梁经动、静载试验确定的现行荷载两者的最小值 

2.4 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5 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6 承运人已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且具有大型物件运输资质

3、申报材料:

3.1.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申请表

3.2车辆行驶证或临时行驶车号牌

3.3承运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护送方案

3.5所经过城市道路、桥梁的保护措施方案

4、服务流程:受理、审查、办结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信息:不收费

7、咨询电话:0552-8919855

8、监督电话:0552-8919001

9、办理地点: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投资建设类)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