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8939202/202507-00030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DOC,TXT,PDF
内容分类: 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 2025-07-30 16:48
发布机构: 怀远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7-30
来源单位: 怀远县教育局 性: 有效
名  称: 怀远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龙亢镇中心学校标段(校本部3校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文  号: 词: 成交结果公告

怀远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龙亢镇中心学校标段(校本部3校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30 16:48信息来源:怀远县教育局 浏览量: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怀远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龙亢镇中心学校标段(校本部3校工程)

2、项目内容、范围及规模:怀远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龙亢镇中心学校标段(校本部3校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598145.64

5、公告日期:20250722

6、开标日期:202507291500

7、评标委员会成员: /

8、采购单位名称:怀远县龙亢镇中心学校

地址:怀远县龙亢镇街道

采购单位联系人:宗主任

系电话:18155250308

9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盛康国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怀远县疾控中心对面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15056387197

10公告期限:202507302025081

11成交人:

名称:安徽沃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28666.17

综合得分:88.00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远县疾控中心对面,联系电话:15056387197。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wps,可编辑模式)1137624677qq.com邮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怀远县龙亢镇中心学校、盛康国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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