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征迁闲置用地乱象综合整治的建议》的答复
吴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征迁闲置用地乱象综合整治的建议”收悉,其中您提出的“加强城市综合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现就有关工作情况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
感谢人大代表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及城市管理的关心与支持,建议中指出的问题确实存在,反映了当前棚改地块管理中的短板。我局高度重视,将结合部门职责,积极配合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推进问题整改,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公众意识
我局将配合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乡镇、街道办及相关单位,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如宣传栏、新媒体、公益广告等)加强环保法规宣传,重点普及垃圾随意堆放、焚烧的危害及相关法律责任。
三、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综合治理
1.明确责任主体。建议辖区政府统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联合城管、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如城管负责垃圾清理、公安打击非法倾倒、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空气质量等)。
2.强化规划引导。加快棚改地块的规划编制和土地供应,优先推动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建设等公益性用途,防止长期闲置。
3.加强日常监管。联合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对闲置地块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垃圾、焚烧行为。
4.探索临时利用模式。对暂未开发的地块,可采取临时绿化、围挡管理或短期租赁(如临时停车、堆厂等)方式,减少闲置地块的环境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建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部门协作,推动闲置地块科学管理和高效利用,切实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同时,欢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监督,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联系人:宣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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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