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508-0004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发布日期: 2025-08-25 14:58
发布机构: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8-25
来源单位: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性: 有效
名  称: 《怀远县魏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稿
文  号: 词: 魏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怀远县魏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稿

发布日期:2025-08-25 14:58信息来源: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魏庄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为103.37平方公里,包括12个行政村,分别为蒋湖村、湖东村、年庙村、魏庄村、胡巷村、方坝村、张店村、大郢村、友谊村、魏南村、胡郢村、马厂村。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定位

以现代农业生产加工为主导的一般服务型乡镇,打造怀远县现代农业生产加工基地,乡村振兴引领区,光伏产业发展区,宜居宜业特色小镇。

四、规划目标

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三线管控初见成效,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公共服务能力较大提升,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初见成效。

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建立,粮食安全不断巩固。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三产持续发展壮大,资源要素配置更加合理,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城乡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发展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展望至2050年,全面实现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承载高质量生活的美丽家园。

五、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依据现状自然地理条件和资源禀赋,综合考虑魏庄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协调,规划形成“一核一带、二区三轴、三心多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核”:镇政府驻地综合服务核心。镇域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重点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辐射带动整个镇域范围内经济发展。

“一带”:依托怀洪新河航道的建设,打造带动周边产业发展的怀洪新河经济发展带。

“二区”:依据自然地理、资源禀赋等,划定的2个发展片区,分别为怀洪新河经济发展片区和高效农业与生态观光发展片区。怀洪新河经济发展片区,以魏庄村、魏南村、胡巷村、马厂村和年庙村为主,主要发展综合服务、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高效农业与生态观光发展片区,以方坝村、胡郢村、大郢村、张店村、友谊村、蒋湖村和湖东村为主,主要发展高效农业、生态观光等产业。

“三轴”:依托镇域主要交通道路省道224、县道121和县道111形成的联动发展轴。

“三心”:方坝村、张店村、年庙村三个镇域次中心。镇域范围内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和集散地、社会服务中心。

“多点”:胡巷村、马厂村、胡郢村、大郢村、友谊村、蒋湖村和湖东村等多个基层村,可结合自身特质实现差异化发展。

六、严格落实重要控制线

2035年,魏庄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213.33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840.0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超过47.64公顷。

细化落实基础设施控制线、灾害防治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其他空间控制线,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七、规划用地分区

围绕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结合地域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遵循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在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基础上进行细化,将魏庄镇划分为农田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四大类。

八、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镇级——村级”两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配置,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九、支撑体系规划

强化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干线公路以及镇村主要道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空间,支持水利、电力、燃气、环卫等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镇域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历史文化保护

加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未定级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6处,即马超墓、牛王庙遗址、魏庄东岳庙旧址、清沟河大桥、三官庙遗址、三官庙井。加强文物周边环境整治,建立资料档案,设立保护标志。随着历史文化相关规划持续推进,进行动态的更新和调整。

保护和传承花鼓灯1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挖掘认定新增非物质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十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科学实施造林绿化。全面落实上级下达湿地面积,确保湿地保有量不下降。落实镇域怀洪新河、新淝河、黄马沟等主要河流生态保护措施。

十二、规划实施保障

建立规划实施的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成立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强化规划传导,对各类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约束性指标、目标定位、重要开发保护空间、历史文化保护等提出规划指引,落实和划定详细规划单元并明确管控要求。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