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511-0006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决策前预公开 发布日期: 2025-11-11 15:01
发布机构: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11-11
来源单位: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性: 有效
名  称: 2025年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申报公告
文  号: 词: 2025年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申报公告

2025年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1 15:01信息来源: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申报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人才部分2023版>的通知要求现将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申报有关事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已领取了2023年度和2024年度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的重点产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本政策由人才所在企业进行申报。申报企业须于20251124日2025123工作日期间组织申报,逾期不受理。

申报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惠企服务平台(https://bb.ahzwfw.gov.cn/hqw-bsdt-web/static/home)选择法人用户进行登录,点击“政策兑现”,找到对应政策服务名称进行申报确认。申报企业须选择注册地所在县(区)进行申报,按照要求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及时关注审核进展,配合做好材料补充完善。申报系统上传的材料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信息归集表、汇总表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含电子文档)。

(二)初审。各县(区)住房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2月6日,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供缺失材料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三)复审。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县(区)报送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及时将复审结果反馈至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

(四)兑现。本政策涉及的补助资金,除已有明确资金渠道之外,按照市与县3∶7、市与区5∶5比例承担。市县财政、住建部门按程序拨付申报企业,申报企业须及时将资金拨付政策支持对象。

、申报条件

(一)2023年和2024年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在蚌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二)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人才在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

(四)人才在蚌已享受市区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相关政策的,不重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五)申请人房屋租赁可通过蚌埠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https://zljg.ccbhome.cn/web/)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提供租住用房的,由相关单位出具租住证明)。

、申报材料要求

(一)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申报企业信息归集表(见附件1)。

(二)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三)提供申报对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提供租住用房的,由相关单位出具租住证明)。如申报对象工作调整的,须提供与现工作单位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所有社保缴纳记录。

咨询电话:

住建局:2567036  

怀远县住建局8213091

五河县住建局5022930

固镇县住房保障办6669966

龙子湖区住房保障中心3961050

蚌山区住房保障中心2070233

禹会区住房保障中心4019302

淮上区住房保障中心7104569

高新区住房保障办4075002

经开区住房保障办3083318

附件:

1.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申报企业信息归集表;

2.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申报汇总表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