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874/202301-0001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财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4-02 08:50
发布机构: 怀远县白莲坡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4-02
来源单位: 怀远县白莲坡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白莲坡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
文  号: 词: 教育

关于白莲坡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25-04-02 08:50信息来源:怀远县白莲坡镇政府 浏览量:114

白莲坡镇中心学校、各所属单位:

    随着我县乡镇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的完成,按照怀远县教育体育局印发的《关于乡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怀教体财〔2023〕53号)文件要求,为了完善白莲坡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现就白莲坡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算单位

    撤销原乡镇学区管理体制下的学校独立核算权限,按现行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体制只设乡镇中心学校一个核算单位,负责乡镇中心学校及所属单位的所有财务核算事宜,机构改革以后白莲坡镇中心学校及所属单位产生的支出票据集中到中心学校财务室存档,集中管理,统一报账。

    二、审核审批

    党总支书记、中心校校长负责乡镇中心学校及所属单位所有票据的审核审批工作,中心学校所属单位负责人不再履行支出票据审批权。

    1. 中心学校及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支出2000(含)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支出票据报书记处审核,并附上所属学校会议记录。

中心校及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支出在4000(含)元以上的事项,须提前形成书面申请,在每周一会前向党总支书记报告,经中心学校党组织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实施,支出票据需经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后才能报销,并附上中心学校会议记录。

    2.以上所指单张票据,如同一商家出连号票据累计超过以上数字,参照上一条执行。

    三、教育经费的拨付

    根据怀远县教育体育局印发的《关于乡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怀教体财〔2023〕53号)文件要求,结合白莲坡中心学校的实际情况及各校校情,经研究决定中心学校统筹部分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1.全镇中小学按照生均经费总额的20%统筹,按照生均经费总额的80%拨付。

   2.幼儿园经费待请示教体局后确定统筹标准。

   四、所属单位财务人员的设立

   1.中心学校校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各设一名财务人员(经办人),负责票据的收集、整理、附属材料的补充、处理审核审批、前期报送等工作,所属单位财务人员对票据及材料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负责。

   2.由中心学校财务室择期组建一个财务工作群以方便白莲坡中心学校及所属单位的所有财务工作。

  五、中心学校报账流程

   为了提高中心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效率,经研究制定如下报账流程。

   第一步:中心学校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将票据及佐证材料【含明细、会议记录、合同、成交报告、三方询价、验收报告、差旅审批单(县外培训备案表)、签章等】准备好后由经办人签字(经办:×××)。

    第二步:带着准备好的票据及材料找本单位相关人员签字证明(证明:×××)。

    第三步:由中心学校所属各单位负责人(校长、园长)在每张票据上面签字(情况所实:×××)。

    第四步:由中心学校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带着所有票据及材料到中心学校办公室找到对应票据(支出事项4000元及以上)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并加盖章,将会议记录整理到对应的票据材料中。

    第五步: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支出票据2000(含)元-4000元的要附所属学校会议记录,并将票据及材料报党总支书记处审核签字。

    第六步:将所有票据及材料报中心学校校长处签字审批。

    第七步:将所有按照科目分类录入电子表格(票据及材料按照电子表格数据自上而下、自左而右顺序整理好)的票据连同电子表格一起送到中心学校财务室登记并存档。

    第八步:由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在当月报中心校及所属单位上一个月送达的相关票据。

    第九步:中心学校财务室当月月底在群里公告各所属单位上个月的报账情况。

    注:其他未尽报账事宜参照《关于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怀教体财〔2023〕2号)和《关于乡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怀教体财〔2023〕53号)文件。

    六、关于差旅费、培训费标准

    为了统一管理、提高报账效率自2024年1月1日起白莲坡中心学校实行统一的市内差旅费、培训费标准:

    怀远县内(出乡镇视为县内)差旅标准为:50元/天,交通费20元;补贴30元,半天与一天标准一样。

    怀远县外(三县一市)差旅标准为:80元/天,交通费30元;补贴50元,半天与一天标准一样。

    怀远县内(出乡镇视为县内)培训标准为:50元/天,交通费20元;补贴30元,半天与一天标准一样。

    怀远县外(三县一市)培训标准为:80元/天,交通费30元;补贴50元,半天与一天标准一样。

    蚌埠市外(含省外)培训标准为:根据上级文件执行

    七、所属单位财务人员注意事项

    1.政府采购

    根据教体局通知统一报计划,学校校委会上会研究并形成会议记录,再书面报告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经中心学校党总支同意后按照上级规定流程采购,报账时附两份会议记录(学校和中心学校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一次完整的会议记录,要有参会人员签字,盖章,注意时间的逻辑性。

    注:政府采购必须经教体局统一报计划否则报不了账。

    2.科目分类

    开票据时,简单的分类要知道,例如:维修类、灭火器(专用材料类)、办公类等不能混开到一张票据上等等。

    3.票据的自审

   (1)各校先自查票据:同意支付签字、经办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各签字的时间是否符合逻、票据上没有明细的是否另附明细表等。

   (2)该有会议记录的是否已附上会议记录。

   (3)大额采购、办公设备(其他:如办公桌椅、课桌椅等等)、工程项目类、大型维修类等,除会议记录(章)外,是否有三方询价、合同(签字、章)、清单(章)、验收报告(盖章、三人签字)资质等。

   (4)差旅费是否有审批单;会议、培训(县外需备案表)是否有带具体时间的通知、事由、时间是否对应符合逻辑等。

    4.办公设备采购、大型维修工程、建设等项目类等,须在中心学校监督下完成,报账时除了附学校会议记录外,还要附中心校形成的会议记录(到办公室复印),

    注:会议记录要是一次完整的会议记录、有参会人员签字、盖章、时间逻辑性完整等。

    八、严肃财经纪律

    1.中心学校校本部及所属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政策,应收的各项收入必须收足收齐,所有收入(含课后延时服务费、幼儿园餐费)必须纳入学校(幼儿园)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不得截留、隐瞒收入,严禁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

    2.中心学校(校本部)及所属单位要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套现的现象发生。

    3.中心学校校本部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支出负直接责任,经手人员负具体责任,要保证支出票据的真实性、合规性。

    4.中心学校(校本部)及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对审批手续的完整性负责,要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审批手续不全的,中心学校总支部书记、校长拒绝审核审批。

    九、中心学校及所属单位债务相关问题

   参照关于印发《怀远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新增较大债务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怀教体财〔2023〕54号)。

    十、白莲坡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于2024年1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