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怀远县住建局关于脱贫攻坚“再排查、再整改、再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怀远县住建局关于脱贫攻坚“再排查、再整改、再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14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10月19日市脱贫攻坚调度推进会议精神,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确保收官之前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落实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管理常态化的要求,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范围及重点任务
(一)范围。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开展质量再排查。
(二)排查内容。重点排查房屋是否出现新增的通风漏雨、墙体裂缝、门窗破损及其他质量缺陷;是否存在建新未拆旧的问题;居住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三)落实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11月20日前所有困难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通过住房质量再排查和问题整改,解决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
二、组织形式
农村困难农户住房质量“再排查、再整改、再提升”工作由怀远县住建局组织技术人员、乡镇建设管理员会同村两委有关人员共同实施。
三、时间安排
从本方案制定之日起至11月20日前,完成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房屋质量“再排查、再整改、再提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不遗漏。各工作组要指导乡镇对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开展质量再排查,确保排查不遗漏。
(二)准确鉴定有措施。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除对困难群众住房安全等级鉴定外,还要掌握需改造房屋户的家庭基本情况,确保鉴定和改造工作有序。
(三)符合政策全改造。经排查确需实施改造且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实施改造;对不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由乡镇做其思想工作,搬入安全住房。
(四)结合实际保实效。对排查的问题要专人专案限期整改,举一反三,尤其是对于危房改造建新未拆旧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对旧房进行挂牌警示,抓紧完成拆除工作,并切实做到文明拆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对危房改造户实施一户,达标一户,确保危房改造出实效。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