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
发布日期:2020-09-14 08:55信息来源:怀远县包集镇政府 浏览量:
1、退出标准:“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安全住房、教育、医疗有基本保障,且饮水安全。
2、退出程序:贫困户脱贫按照“两公示、一公告、备案、标注、颁发光荣证”程序操作。评议公示。贫困户脱贫由村民小组评议后,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经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核实,帮扶责任人及拟脱贫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乡镇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在村内进行公示。审定公告,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审定并公告。备案标注,乡镇将脱贫人口名单上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并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标注。颁发脱贫光荣证,贫困户脱贫后,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颁发脱贫光荣证(2016年开始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