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包保帮扶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包保帮扶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包村帮扶单位:
根据省委扶贫暗访反馈,我市部分单位存在包村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有所松懈,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为扎实推进“领导联系、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扶贫工作,持续提升帮扶实效,切实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就进一步做好包保帮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帮扶责任。各帮扶单位要把帮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帮扶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具体帮扶措施,积极深入帮扶村认真开展走访调研,定期听取帮扶工作汇报。通过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切实推动本单位帮扶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主动抓好本单位帮扶具体工作,细化实化具体帮扶任务,充分调动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帮扶责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做到履职尽责、精准帮扶。
二、明确帮扶任务。涉及机构改革市直单位帮扶责任人工作单位调整的,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在机构改革中选派帮扶工作的通知》(蚌扶办〔2019〕16号)要求,帮扶单位更名或合并的,包保工作由更名后或并入单位负责;帮扶责任人调入新单位的,其帮扶对象不变,包保工作仍由原单位负责管理,统一安排开展帮扶工作,防止因帮扶责任人调整、帮扶内容差异造成贫困户不满意、帮扶措施不衔接现象,帮扶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纳入原单位和现编制所在单位脱贫攻坚年度目标考核。
三、改进帮扶方式。各帮扶单位要立足实际,根据帮扶村、户具体情况,逐户完善并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做到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切实发挥帮扶实效,实现精准帮扶。 要认真落实“四送四通”直通车扶贫举措,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依托“扶贫课堂”,大力开展政策宣讲,增强贫困群众主动脱贫意愿,努力打通扶贫工作落实的“肠梗阻”,贯通走访入户帮扶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扶贫爱心超市”激励作用,有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注重帮扶成效。各帮扶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资源优势,进一步凝聚攻坚合力,把各种资源、各种力量用到定点帮扶对象上,聚焦精准帮扶,确保拟脱贫户都能达到标准顺利脱贫,已脱贫户均能实现稳定脱贫。各帮扶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着感情、热情和责任,认真做好帮扶工作,为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要深入贫困户家庭耐心细致核情况、核措施、核收入、核成效,对帮扶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识别退出时间、落实的帮扶措施等信息必须做到“一口清”,既要知道是否脱贫、何时脱贫,也要知道如何脱贫。
五、实行销号管理。各帮扶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走访帮扶工作计划,建立走访帮扶工作台账,要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实行销号管理。各帮扶责任人按照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帮扶。对当月未开展走访帮扶的,帮扶单位要及时督促和提醒,确保每位帮扶责任人均能严格履行包保帮扶责任。同时,组织人员对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验能否真正做到对帮扶对象“情况清、信息明、措施实”,营造相互促进、精准帮扶的良好氛围。
六、严肃工作纪律。根据《蚌埠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对市包村帮扶单位在精准帮扶工作中存在问题突出的,要对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帮扶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的要予以问责,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责成单位对其年度目标考核奖或绩效工资予以扣减。